民國102年6月24日一位匿名網友提問

 

最近有一個苦惱的問題...
房子要被爸爸拿去過我的名字然後貸款
但是本身有欠學貸 然後薪資都是領現金 所以也沒有薪轉證明
存摺都是拿來存款領出這樣 裡面金額沒超過5萬

 

之前有去辦過一次(委請代書辦理)但是銀行審核沒過
房子本身也還有貸款未繳清 大概剩下幾10萬這樣
父親要貸200左右 房屋市價大概在400那邊(有人來估過)

 

自己對這方面問題並不了解
也不希望剛出社會 莫名其妙多了一筆債務
這幾天父親又要委請別的代書 辦一次

不知道過件的機率高不高...(本身是不希望過...)

 

那如果拿去民間二胎 這樣風險是否更大 利率是否又比銀行多?
民間審核是否也比銀行簡單??
(起碼我看奇摩網頁上 很多簡易二胎的廣告)有點緊張....請有經驗的大大分享

 

 

我的回答:

 

一、不知道目前剩下幾十萬的房屋貸款、繳款是否正常?如果不正常、即使房屋過戶版主名下,坦白說:要向其它銀行申請轉貸與增貸,過件機率也相對會被新銀行打折扣。因為原本房貸若是繳款不正常,房屋登記的所有權移轉、債務(當初借款人)並不會隨著房屋過戶一併移轉;且新銀行會要求提供『目前房屋貸款的繳款存摺明細記錄、或者繳息清單』作為查核房貸繳款是否正常的依據。如被新銀行查覺目前房屋貸款幾十萬都繳的二二六六,那房屋移轉並無實際效益

 

 

二、版主之所以苦惱、是因為令尊要用房屋過戶方式,讓版主成為房屋登記的所有權人,並且以版主名義向新銀行申請房屋貸款。但話說回來,新銀行審查上勢必要以版主目前的『工作穩定度、薪資財力能否提供、與銀行信用往來與負債多寡』等等進行徵信審核,即使核准、也需要版主出面與新銀行進行對保。

 

我的意思是:如果版主不欣見令尊再拿房屋向銀行申請抵押借款,只要新銀行核准後不進行對保設定的動作,到最後令尊也無計可施;因為屆時房屋登記所有權人既然已經成為版主,版主又不希望銀行准貸,只要堅持不跟銀行對保、銀行也不可能進行最後的撥款清償與塗銷,令尊也不可能拿到一毛錢。故、雖然房屋過戶,但要不要讓令尊拿到銀行核准的金錢,決定權利仍在版主身上

 

 

三、如果令尊找的貸款申請對象是民間私人借款,利率比銀行高(高太多)是無庸置疑;且如果要找民間借款、也未必要勞師動眾辦理房屋所有權移轉過戶。這一點需請版主釐清~

 

民間借款手續確實比銀行來得簡單容易,但令尊要拿房屋向民間借款,您們作為家屬的一分子,應該制止令尊此動作、避免未來借得出來繳不出來,讓民間債權人有機可趁、藉由還不出來之理由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拍賣動作,最後反造成您們無家可住的窘境。

 

 

最後、事在人為,籲請版主應特別注意並且負起督促保家之責...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或電
 
Jerry~

arrow
arrow

    Jer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