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102/10/05 【蘋果日報/洪安怡】

 

辛辛苦苦籌足自備款,終於買下理想的家,卻發現買房子不僅要自備款,還要裝潢、搬家等開銷,眼看每月還得繳房貸,壓力沉重。此時,只繳納利息的寬限期就派上用場,不過專家提醒,寬限期繳納的利息會增加購屋成本,寬限期過後月付金會暴增,須審慎評估自身還款能力






貸款買房子,最大壓力在於每月繳付的房貸本金及利息,許多民眾會選擇申請房貸寬限期,以減輕購屋初期的還款負擔。一般寬限期申請多為半年到2年,期間只須支付利息,等寬限期過後再繳納利息與本金

總還款金額增加

 

大眾銀行房貸部協理王玉美表示,並非所有人都可使用寬限期,銀行會針對還款人的信用狀況、還款能力,以及擔保品價值與貸款成數去評估,銀行風險愈小,愈容易給予較長的寬限期,且配合央行政策,豪宅與第2屋無法使用寬限期。假設某甲購屋貸款400萬元,還款時間10年,房貸利率2%,寬限期2年來計算,前2年寬限期每月僅須繳納利息6667元,但第3年開始本利一起攤還,每個月要繳納約4萬5千元貸款,資金增加6倍,負擔相對沉重。寬限期間還付出16萬元的利息,增加總還款金額。

 

寬限期還會壓縮還款時間,以上述案例來看,某甲還款時間為10年,由於申請2年寬限期,某甲貸款本金400萬元將在剩餘的18年平均攤還,墊高月付金,加重了寬限期過後的還款負擔

 

恐用來避奢侈稅


寬限期也是不少投資客壓低購屋成本的方法,購屋後申請2年寬限期繳交利息,期間房屋還可出租,用租金繳納寬限期的利息,2年過後超過奢侈稅課徵範圍,再將房屋售出,將購屋所需資金壓到最低。不過銀行較不願意給予投資客寬限期台灣房屋桃園區總經理古兆憲表示,寬限期的本意是針對正常還款狀況的借款人,臨時遭遇裁員、減薪等特殊狀況,請銀行給予寬限期以便周轉。建議民眾購屋時,預先規劃好還款計劃,勿輕易使用寬限期,以免增加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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