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103/01/28 【經濟日報/夏淑賢】

 

農曆新年假期即將到來,銀行營業至本周三(29日)為止,銀行業者提醒民眾,信用卡各類帳單的繳款期限,如果剛好落在農曆新年假期內,銀行沒有主動調整繳款日期的話,記得2月5日開工日一定要記得繳納,以免產生滯納金與利息等額外成本

 

台股27日封關,銀行營業也將在29日下午結束,開始放假,直到2月5日開工營業。部分銀行會將其發行信用卡帳單的繳款截止日,若碰到春節假期,便主動調整至開工上班日,部分銀行則不會如此,因此對於繳款期限有疑慮,擔心發生滯納金與利息等違約問題,建議民眾主動向銀行詢問清楚



銀行業者表示,如果是採取到便利商店繳交信用卡帳單,一般來說,通常會延後四、五個工作天,帳款才會真的入到銀行帳戶,而且因為便利商店沒有春節放假問題,因此即使帳單繳款日期是在春節假期時,建議民眾還是按時到超商繳納,留下準時繳款紀錄。若是金額超過2萬元以上,過年期間不能到超商繳款,最好先向銀行詢問,通常應可允許開工日入帳


另外,因為今年的春節連續假期較往年為短,倘若民眾準備趁春節連假出國遊玩,且規劃延後到假期結束後幾天才返國,因而錯過帳單繳款期限,銀行業者建議,如果沒有設定銀行自動轉帳繳款,建議最好出國前提前繳交,才不致發生後續的滯納金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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