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03月21日一位匿名的網友提問


你好~ 我姐薪轉每個月兩萬二,我哥是做建築的沒有薪轉但公司可以開薪資證明月收入三萬多。頭期款一百萬至一百三十萬,錢都在姐的名下戶頭。請問可以兩人薪資加起來去申請房貸嗎? (不是以保證人的身份,是指共貸)想找仁武區的中古透天,能否貸到五百萬。謝謝



我的回答


兄妹屬法規上的二等親屬、只要信用正常,當然是可以一起申請房屋貸款』~問題的關鍵、除了頭期款可以準備足夠之外,申請人本身的財力證明也是銀行必審查的項目之一;所以:以高雄市仁武區500萬房貸計算、首次購屋條件分析,500萬、30年、年息1.9%,月付金約為18,481元。

*令姐每月薪資22K、明顯銀行端的收支比是算不過
*令兄所屬公司可開薪資證明,但銀行難以認定;除非可以另外提供扣繳憑單,所得數據高低決定有無機會



總結500萬的房貸對於這二人的財力而言~恐有點牽強,且高雄市仁武區的透天厝需注意銀行的『鑑價金額與房貸成數』都有可能不如預期,自備款部分仍力有未逮

令兄如果公司只能提供薪資證明、而沒有扣繳憑單也無薪資轉帳,我建議需要重新思考令兄是否要更換另一位親屬、可提供更具體的財力證明為優先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或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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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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