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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2014/05/21 【工商時報/郭建志】


立法院院會昨(20)日三讀通過「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修正案,僱用500人以上的同一廠區單日解雇超過80人,會被視為大量解僱。對於時常陷入談判僵局的勞資團體協商,通過的「團體協約法」修正草案加入「交付仲裁」機制,將可加快解決勞資爭議。此外,立院還通過「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未來勞工可開設勞保給付專戶,可不必擔心帳戶被法院扣押而無法領取,造成生活困頓


昨日通過修正的「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包含知名的「紅景天條款」,針對同一公司在60天內解雇勞工超過200人,或是單日超過100人,就視為大量解雇,須在60天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並公告,否則將被開罰10至50萬元罰鍰。勞動部表示,修法是希望將服務據點多、單店員工人數少的行業,如服務連鎖業都納入規範。


勞資團體協商時常陷入冗長僵局,昨立法院一併通過「團體協約法」第6條修正草案,增訂若勞資協商超過6個月,而勞資任一方被裁決委員會認定為「拒絕協商」,就可交付仲裁。勞動部表示,這是為解決目前實務上,常遇到協商的一方有「拖延協商、佯裝談判」等違反誠信協商的行為,修法後將使協商處理機制更為迅速有效。


昨還三讀通過「就業保險法」第22條修正條文,未來領取「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等的勞工,可替保險給付開立專戶,專戶內存款將不會被拿來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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