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14/06/24 【工商時報/張中昌】


鼓勵國銀投入文創貸款的政策逐漸展現成效,金管會表示,已規劃從「放款貢獻度」、「成長度」、「微型創意案件率」3項指標,作為此業務績效表現評比標準,分別占6成、2成、2成,但銀行未做,也不會有懲罰性措施。


金管會指出,只要依該3指標評比排名在前面的銀行業者,除了將會公開表揚,也能優先獲准增設分支機構,以及享受行政審查程序簡化的好處。截至今年4月底,國銀對文創產業的放款餘額已達2,000億元,比去年底增加177億元,前幾名業者分別為國泰世華、台銀、華南銀、合作金庫、土銀、玉山銀


金管會特別指出,過去銀行對於文創產業的融資對象,有43.9%是「有線及其它付費電視」、16.2%是「電視傳播業」、6.56%是「電腦系統整合服務業」,這些銀行貸放的業者不見得是真正需要扶植的文創,未來銀行放貸的對象可以更加多元


金管會強調,金服繼建置完成電影、電視、音樂3類文創作品鑑價資料庫後,現在也已經提供數位內容的鑑價服務,文創者可透過此平台瞭解其作品的價值性,接下來還會完成表演藝術的鑑價資料庫建置


金管會認為,文創作品鑑價資料庫越來越多元後,也助於增加銀行貸款可能性,對整個市場是正向發展,讓國內文創產業逐漸成熟。另外,金管會為了讓金融業可以更深入了解文創,還特別要求金融研訓院開有關文創相關課程,首波受訓人員包括39家國銀的企業金融、徵授信、風險管理、投資及稽核等部門負責人、正副主管、各分行授信人員,人數超過500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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