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06月24日一位『翌薰』網友提問


有朋友在詢問~他有張現金卡都沒清償
變呆帳了......95年起~

她的聯徵紀錄上會秀多久?
那她不就都無法辦理各項業務了~包含車貸也不能嗎??

所謂ㄉ銀行轉銷5年的意思是聯徵不會有紀錄
那是銀行內部會有的意思嗎???

歡迎舉例說明會更清楚~謝謝



我的回答


『現金卡』雖屬於卡類、但實質上卻比照一般無擔保信用貸款的模式授信,也就是說:現金卡與信用卡的屬性不同。


Q.朋友現金卡沒有清償、甚至於已經掛呆帳,其記錄會秀多久時間?

A:依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資料揭露期限"規定:『逾期、催收及呆帳紀錄,自清償之日起揭露三年,但呆帳紀錄最長不超過自轉銷之日起揭露五年。

或許版友會問:95年至今也超過五年以上......是的、時間是超過五年以上甚多......但是『即使揭露期限結束,您朋友自行調閱的聯徵報告上、或許已看不到任何資訊,但卻不代表銀行"查不到";因為銀行調閱的信用報告與一般自然人的內容並不相同。所以轉告您朋友:勿以為聯徵報告上沒秀、就代表往後就不用還款還可以再申請貸款與卡。

在帳款尚未清償之前,要申請銀行貸款恐都會被婉拒;至於車貸、也只能申請"代步性質"的小額汽車貸款(據瞭解、坊間有些民間融資公司有接受,但是利息非常高),且可能還要加財力保證人一位


Q.所謂ㄉ銀行轉銷5年的意思是聯徵不會有紀錄
那是銀行內部會有的意思嗎???


A:轉銷指的是『銀行在逾期放款(或催收款)收回無望的前提下,以呆帳費用(或原提存之備抵呆帳)出帳轉列為損失,此損失一般稱為呆帳,這本來為資產項目之放款、成為費用損失出帳後,就銀行報表上已無此放款金額,亦即銀行資產減少與費用增加,這個銀行由逾期款或催收款由資產帳轉為呆帳之帳務處理稱為「轉銷」』。

轉銷之日、實際上仍須以該銀行的作業準則為準,不過上述提到:現金卡比照貸款模式授信,所以當現金卡債務人不還清債務,五年後會移除該不良呆帳信用紀錄,唯該紀錄註銷、不代表銀行(或資產管理公司)已無追索權利(銀行仍是可透過其它徵信管道查到這一筆款項未清)。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或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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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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