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01月26日一位『Innostor』網友提問:


小弟房子位於桃園八德
前年買的當初是貸信貸來付頭期款,然後之後用房貸,
所以目前一個月同時負擔房貸跟信貸
想請問一下,是否有機會將我的信貸跟房貸整合?
謝謝!




我的回答


一、推測您前年購買房屋、申請房貸的時間應是也是當時,換言之、您繳房貸至今還不滿兩年(除非是一月份購屋且申請房貸、就是兩年);這將近兩年內、所繳納的本金其實算是有限(若是當初申請寬限期、就還沒繳到本金),故、如要辦房屋增貸還清信貸的可能性~恐怕是偏低!假設當初申請房貸成數有達到八成,相形下~此時要再申請增貸還信貸的可能性也不高

二、房屋位置在桃園八德區,對於大多數銀行而言、屬於房貸授信比較重的區域;故面臨各家銀行房貸成數逐漸縮減的現實情況下,要轉貸並且增貸,有無機會?還需要對房屋擔保品重新進行初估鑑價,分析本次可申請貸款金額~才能確定。

三、此外、本次申請增貸的影響變數,還須要『檢視借款人本身名下是否還有其它銀行負債』,以及『能夠提供多少財力證明(制式財力證明譬如薪資轉帳、扣繳憑單等)』,一併計算借款人的所得與支出比重、方能得到可行與否的初步結論。

補充:尚需注意房貸有無綁約、是否會有違約金的疑慮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或電(0930-066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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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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