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03月26日一位【新生活開始~~】網友提問

目前有房貸跟車貸要繳
房貸目前約剩870萬(原貸944萬)
房子在台北市
車貸當初貸50萬  目前剩10多萬吧

預計想增貸金額:50W
預計還款:20年
個人信用:無信用不良記錄

PS:目前無工作  還款主要是靠太太薪資部分  不知道這樣好不好增貸
PS2:打電話問過銀行客服  需要我的存款明細  但我的存摺不知道跑哪去了 是否可以用我太太的名義去增貸(但房子目前掛在我名下)


我的回答


詳細閱讀後、針對問題提供個人房貸承辦經驗如下~


一、房屋所有權登記於先生名下,而先生目前暫無工作(也等於無收入);此時作法就必須是配偶(有收入且可提供明確之財力證明者)做為房貸借款人,先生則作為房屋提供者兼連帶保證人


二、續上、如果本次增貸的金額用途有部分是要還清車貸,對您們夫妻而言也可節省一筆利息支出;畢竟車貸利息定高於房貸,剩下餘額不多的車貸、不妨透過本次增貸程序拿現金一次還清,節省繳款上麻煩又省息。


三、房屋擔保品位於台北市、只要回覆到原始的房貸授信金額940萬,本次欲增貸50萬的擔保品價值~應足夠無疑問。主要關鍵在於『借款人(配偶)本身能夠提供多少的財力證明給銀行參考審查』


試算

870+50=920萬,假設分為20年本息攤還月付金約46,540元;以目前銀行收支比計算取『60%為上限』~故、配偶每月薪資最少需要有77,566元的數據,銀行才有機會接受房屋增貸的申請


總結:上述說明與計算式或許告訴版友一個將會遇到的情況:『借款人財力是否足夠』才是本次增貸的重點。因為版友並沒有陳述配偶的薪資數據,也沒提到配偶名下是否有其它銀行的負債正在繳款中(以及信用往來是否正常等),所以還須將這疑慮釐清後、再來討論本次增貸的可行性。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或電(0930-066903)

本人秉持專業經驗、正派理念、過程公開透明、申辦成功率高
各項銀行房屋轉增貸款、銀行二胎房貸、信用貸款、中小企業貸款與民間代墊塗銷等,歡迎隨時洽詢【全省接案服務】


Jerry~

arrow
arrow

    Jer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