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06月12日一位【阿沁】網友提問

房屋資訊:地址:台北市萬華區國興路 電梯大樓
屋齡:24年
坪數:(不含車位):46.37坪
成交價:2320萬

貸款人:女性62歲 目前無收入 名下一棟房 名下無信貸,學貸,車貸 信用正常

房貸需求:
1.貸款7.5~8成
2.20年或30年(
可提早還款)
3.
希望貸款利率:2%以下, 一段式



我提供的回答


針對問題、提供個人經驗與意見如下,如言詞中有得罪請多包涵~


年齡62歲、已到屆退年齡,對大多數的銀行而言、何以還要出來申請房貸(房貸若分為20年攤還+借款人62歲=82~很直接就會讓銀行婉拒作為借款戶)?況且、該婦人名下已登記一棟房產,本次申請是為了要換屋?還是需另購置第二戶房產作投資…等等,其用意恐怕第一時間會讓銀行難以質疑


還款來源:無收入欲作為房貸借款人,立即面臨到『誰要負責還款的問題』。並非名下有一棟房產、可提供給銀行作為抵押權設定即可以說服;也不能解釋因為可提供保證人、就可以增加銀行對本案之授信意願。畢竟房屋貸款本身即屬於有擔保性質,要額外徵提保證人~恐怕也非銀行原意。更何況、這名保證人與借款人的實質關係(保人若為直系親屬二等親、銀行也可能會要求身分互換作借款人)?保證人本身能夠提供多少的財力給銀行審查(畢竟上仟萬的房貸、財力必審)?保證人名下是否有負債…等等因素也將左右銀行授信結果。


而、問題中雖然看到『借款人名下有一棟房』,但這一棟房的坐落位置在哪屋齡與屋況如何擔保殘值又有多少是否自住還是出租…等,均需進一步釐清。除此之外、借款人有其它財產證明,但是銀行對此可否認列與認定?也都是未知數~


總結:本案變數多、加上問題中看不到過多優勢的前提下,要銀行提供較高成數房貸(75%~80%)、較低利息(2%以內),端視借保雙方最終能拿出多少資料後~再來評估與分析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或電(0930-066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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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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