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16/06/19 【好防網News/林奇芬】


過去在台灣投資房地產,除了可以享受房價大漲,還有低稅負優勢,因此,房地產可說是最佳致富工具。但目前房地產每年持有成本上揚、買賣所得稅也調升,投資房地產的優勢全面縮水,買屋利益將不如以往。




一、房屋稅率升高

2014年5月立法院通過,調高非自用住宅房屋稅率稅率下限從1.2%調高到1.5%,稅率上限從2%調高到3.6%。例如,房屋評定價格為100萬,稅率1.2%,則房屋稅為1.2萬元,若調高至3.6%,則房屋稅為3.6萬元。


二、房屋評定價格調高

房屋稅率調高,限於非自用住宅,影響有限,但如果房屋評定價格大幅調高,則影響是全面性的。例如房屋評定價格從100萬調升為150萬元,即使房屋稅維持在自用住宅1.2%,房屋稅也會從1.2萬元,跳升為1.8萬元,若是適用較高房屋稅率3.6%,則更大幅提高至5.4萬元。

先前台北市就已經針對特殊路段、豪宅、2014年7月後交屋的新屋,調高房屋標準單價,課徵較高稅率,讓許多好地段、豪宅、新屋每年房屋稅暴增,許多屋主大喊吃不消。

但現在不僅是「天龍國」調高房屋標準單價,包括台南市、新竹縣市、南投縣、雲林縣、屏東縣、台東縣是、基隆市、嘉義市、連江縣等12縣市,也都將進行房屋標準單價調整,影響層面幾乎擴大到全台。未來民眾每年繳房屋稅成本也將提高,也就是擁有房子的人,每年繳稅增加


三、地價調高

2016年公告地價與土地公告現值都做了調整,根據統計,全國公告地價比上一次2013年公告地價大幅調高30.53%,土地公告現值則比2015年增加6.7%。顯示,目前每年要繳的地價稅,或是賣屋時要繳的土地增值稅,課稅基準都較過去提高


四、房屋買賣所得稅提高

今年開始買屋的民眾,未來出售房屋就會適用房地合一稅也就是未來根據房地產實際賣出價格與買進成本之間的價差,來進行所得課稅,稅率從10%到45%不等

過去,台灣房地產買賣所得,主要課徵土地增值稅與房屋財產交易所得稅,主要根據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價格來課稅。由於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價格和市價差距極大,因此,民眾買賣房屋的所得稅負並不高。

雖然房地合一稅今年開始實施,先前買進的房屋,未來出售仍採用舊制。但是,若地價、房屋評定價格調升,就會增加土增稅與房屋財產交易所得稅,因此,稅負將比過去更高。


以上四大方向,房地產相關稅負經過近幾年改革後,已經不再是一個低稅理財工具。雖然從稅負公平角度來看,有所得就該課稅也很合理,但是,土地價格與房屋評定價格若持續調升,擁有房地產的民眾,每年必要支出也會增加,需要事先規畫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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