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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5年06月16日一位【terisagirl】網友提問


地點:桃園市上南崁、屋齡約11年,原貸款金額675萬、已繳款3年,餘額約620萬利率1.84%、28年本息均攤。薪資夫妻年薪110萬,無信貸。房貸、信用卡都繳款正常。轉貸需求:利率:一段式本利攤還,希望在1.78%以下、年限25年轉貸後希望金額:620萬



我的回答


詳閱版友的問題,似乎您們只是希望『平額轉貸、求降低利息與減少攤還年期』?如屬實、我建議版友可優先問看看目前的房貸銀行,詢問內容就是照您們的訴求去爭取;若不成、才是退而求其次找其它銀行詢問轉貸降息一事。原因:

1.房貸已繳款三年、如果都正常還款,等於在這家銀行內部具備良好信用往來;對於您們爭取降息一事必定會有幫助。只是降幅您們是否能接受而已。

2.
姑且不論房屋價值是否足夠平額轉貸;您們向原來房貸銀行提出降息訴求若獲准,至少可省去轉貸會產生的塗銷設定費、地政規費、銀行開辦等費用(如每借貸100萬元,設定之地政規費為1,200元,此為必繳納的稅款,加上其他手續費,金額至少數仟元不等);何況轉貸利率也與借款金額與借款人資格息息相關。

3.最後
,您們目前繳款三年時間,且利息為1.84%、坦承說與一般市場利率差不多;轉貸後利息要求需低於1.78%以內,兩數據利差並沒有太懸殊(若是發現利率相差達0.5%以上時,且原房貸銀行降息不滿意,才有轉貸必要),即使別家銀行可以提供、坦白說調降空間會受限;既然再降空間已有限,轉貸後的實際效恐怕也不如想像中來得豐富了。


建議您夫妻二人平日可集中與2~3家金融機構進行理財往來,譬如購買保險、基金等,藉由購買金融商品以維持良好互動關係,屆時申請房屋轉貸或有幫助。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或電、或加入Line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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