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09月07日一位匿名網友提問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一般信貸逾期(一期),應繳日期為5號,但因為臨時週轉不過來,需要到20號才可以繳款。


除收取300的還款逾期違約金外,還需負擔額外的利息嗎?若有需要這部分是負擔當期的本金利息還是貸款金額的全數下去算利息假設我貸款10萬,每期繳款2000元(含本金1700+利息300),那逾期的利息是10萬算還是1700算??



我的回答


Q.除收取300的還款逾期違約金外,還需負擔額外的利息嗎?是負擔當期的本金利息還是貸款金額的全數下去算利息?


A:銀行貸款採本利均攤年金法,設定在『未來貸款期數、利率皆不變、且借款人不會提前部分還款』的前提,將總共應繳的本金與利息平均於每個月做均攤,從一開始繳就是用“剩餘貸款本金餘額、還款日數去計算利息”~所以每個月的還款月付金去繳沖本金與利息金額數據均不相同,所以網友問題、逾期利息是以『剩餘貸款的餘額作為基數計算、非原借款本金10萬與1,700元去計』


建議網友:若是網友臨時周轉困難、無法於繳款日前繳全額月付金,最好也能繳部分款項,至少銀行後續產生的利息會少一些


當借款人出現遲繳,很可能就會產生違約金(固定金額或一定比例)或滯納息(較一般表定利率略高或規定的懲罰性數據),繳這幾天確實有利息產生,跟一般計息方式相同。銀行電腦帳務系統會依照貸款剩餘本金*該銀行表定年利率/12*(遲延天數/數當月天數),計算出借款人遲延幾日就需支付多少日的利息錢,之後當借款人還款時、會優先扣除這遲繳幾日的利息,最後再扣抵本金


違約金與滯納息、需依照各銀行規定為準。違約金、與滯納利息通常屬分開計算,計算方式跟一般表定計息方式就不同;有些銀行規定同時會有違約金跟滯納息,某些銀行則是有扣滯納息就不會重複扣違約金。同樣地、當借款人還款時會優先扣掉違約金與滯納息項目後,剩下餘額才會扣抵貸款本金(貸款契約書會載明違約金與滯納息的計算方式)。


當然、多數銀行不可能對外說明有延繳緩衝期,若借款人持續正常繳款偶發一次稍微遲延只要短期1~2天內還款完畢、銀行有可能會通融且取消違約金與滯納息,只照一般利率去計算遲延幾日的利息(前項說明非絕對、僅供參考,對借款人來說、正常繳款本來就是對銀行應盡的義務)。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或電、或加入Line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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