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16/08/12 【NowNews/陳彥驊】


勞動部今(12)日表示,針對有意創業的民眾,已有修正的「微型創業鳳凰貸款要點」,此版本要點放寬了過去創業貸款的限制,未來民眾若有意創業,將可以有更靈活運用的資金管道。


勞發署創新中心主任施淑惠說,為協助婦女及中高齡等創業,勞動部自1999年2月16日訂定「微型創業鳳凰貸款要點」,而此要點正是延續「婦女小額貸款」政策,推行「微型創業鳳凰貸款措施」,除提供創業貸款最高100萬元,為期7年,免保人、免擔保品,以及低利率等優惠措施,貸款前2年由勞動部補貼利息,並辦理一系列免費創業研習課程,包含入門班、進階班及精進班,更提供全程顧問諮詢陪伴服務。


施淑惠表示,微型創業鳳凰貸款要點自其前身婦女小額貸款實施以來,共貸給創業民眾26億8千多萬元,協助了5,172人創業;而目前創業主中,以批發零售、餐飲業為大宗。施淑惠指出,微型創業鳳凰貸款要點的4大放寬措施,包括「增加再次申貸規定」、「放寬新創事業定義」、「放寬申貸條件」及「放寬離島居民申貸年齡」,將進一步以擴大適用對象,預估將有36萬餘人受惠。




勞動部針對上述4大放寬措施細節,說明如下:


一、增加再次申貸規定:原要點規定微型創業鳳凰貸款須於公司設立登記2年內申請,提供額度最高100萬元及以申請1次為限。現放寬已獲貸者於公司設立登記5年及最高額度內,可再次申貸,以提供創業者更多資金需求。


二、放寬新創事業定義:參酌其他部會對新創事業定義(設立5年內的企業),放寬原要點申貸年限規定,將公司設立登記未超過2年放寬至5年,民眾於公司設立登記5年內皆可申貸,以協助創業者突破經營困境,跨越創業3年時最易遭遇的「死亡之谷」。


三、放寬申貸條件:原要點規定申貸應備文件課程時數證明須為實體課程,現修訂課程時數證明不再侷限於實體課程,民眾只要參與政府辦理創業相關數位課程,均可做為申貸文件的課程證明,較不受上課時間與空間的限制,對於偏鄉、離島居民,亦增加了服務的可及性。


四、放寬離島青年申貸年齡原要點規定申辦對象為20至65歲婦女及45至65歲中高齡,現開放離島地區20-45歲青年也可申貸,以活絡離島經濟,協助離島微型企業發展,鼓勵離島居民創業帶動就業。


創業起頭難,為了協助有創業意願的民眾,即時解決所面臨的創業困境,使創業路上更順遂,勞動部提供多元化的創業措施及服務。欲瞭解更多創業服務資訊,或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全國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92-957洽詢或上微型創業鳳凰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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