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17/02/21 【蘋果日報/王立德】


每年年初,許多家長會來銀行為子女開戶或處理帳戶事務,存入子女過年收到的紅包。富邦證券表示,在為子女管理帳戶資金時,要注意三大要點,清楚的資金軌跡、安排贈與標的、後續資金的運用,這都將影響爾後家族財富傳承規劃。


富邦證券協理陳秋蘭表示,許多家庭在持續多年贈與現金後,儘管父母還是「好野人」,但家中的「有錢人」已換成子女了。偶然父母手頭緊,想向子女調度時,往往會擔心該「借款」被稅局認定為子女反贈與或者「借貸」行為被認定是父母已撤回先前各年度的贈與,而父母還款時,被認定為父母當年度的新贈與。陳秋蘭提醒,在為子女管理帳戶有三大要點,缺一不可。




首先,要有清楚的資金軌跡,陳秋蘭表示,每人每年贈與現金只要未逾220萬元,就不用大費周章跑去稽徵機關辦理申報,留存贈與記錄即可。雖然如此,還是有人認為有申報比較安心。其實申報記錄不能作為子女資金來源的保證,重點是子女受贈後的資金去向。有父母因為便宜行事,贈與後還是習慣把資金轉回一起管理,或缺現金就動子女帳上的款項,雖然有的主張已有返還,宜避免類似具爭議性的操作。


第二是安排贈與標的。陳秋蘭指出,絕大多數的家庭還是採取贈與台幣。但後續在幫子女評估要承做定存、基金、股票以及保險規劃時,才發現許多中意的商品是以外幣計價,或直接以外幣交易較節省中間的匯兌成本,因而需要將已在子女帳上的台幣再兌換為外幣。


因未成年子女結匯達新台幣50萬元以上要向央行申請核准,故父母也是可以直接贈與外幣來規劃。此外,若不贈與現金,也有不少人選擇變更要保人方式贈與保單,或辦理股票贈與及孳息他益的股票信託等,讓贈與簡單且發揮最大效益。


第三則是留意後續資金運用的關聯。部分家長的規劃是幫子女存入保險,想說生存金受益人寫子女就可以,要保人隨手就填自己,多年後才發現錯誤。當要保人與生存金受益人不同時,領到生存金時可能涉及贈與稅及最低稅負


因此,不論是以子女帳戶資金扣款,或父母代繳保費,若是為贈與目的,要保人就要寫子女,雖然父母失去「法律上」的掌控權,但稅務上會明確而單純。

arrow
arrow

    Jer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