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案委託人L先生於105年11月28日加入我的Line群組,隨即將公司、年資、職稱、與月薪收入提供予我,同時詢問“這個條件如果要向銀行辦理信貸,有合適的方案嗎?”進一步諮詢後了解對方屬於『從來沒有辦過信用卡、無任何信用往來的信用空白戶』;我回覆“第一次申請信用貸款如果無卡、通過銀行審查的機率並不高即使銀行審查評分有通過,額度也不多、可申請約20~30萬內”。

L先生進一步詢問“會建議近期辦理信用卡增加評分嗎?”我回覆“可以申辦信用卡,但需有一個認知、就是『並不會因為銀行核卡後、持卡人的信用評分就會立即提高』。畢竟:

1.聯徵信用報告評分是針對當事人長期以來的繳款信用維持度進行分數計算

2.聯徵信用評分的高低、並不代表銀行對於貸款申請的准駁,銀行必須要再對申請人進行內部的評分程序,有通過初評、才算是拿到進入到實質審查的基本門檻

之後、L先生並沒有於去年立即提出申請,直到今年3月9日才再通知我準備得差不多,惟『今年1月初有申請某外商銀信用卡通過後,1月底又再送了本國銀中信信用卡卻遭拒』;也就是說最近三個月內已有兩次辦卡新業務的聯徵查詢...我得知此訊息後,以經驗論、要申請信貸應還是有機會通過,故我籲請L先生準備相關資料,並相約3月11日上午到萬華區某咖啡店見面詳談與收齊資料......




L先生職業、收入、負債、往來信用與聯徵查詢狀況

最高學歷與工作職務:大學畢業、未婚。目前服務於知名電動機車產業,擔任職稱為業務代表。勞保加保時間自民國105年07月18日至今(勞保投保金額為38,200元),同單位服務年資僅七個多月時間。前職雖然也屬業務性質,不過前份工作的年資也不滿一年。

薪資收入:底薪25,000元、餘為獎金,最近六個月薪資轉帳數據:

105/09/30 薪資 27,495元
105/10/28 薪資 50,304元
105/11/30 薪資 29,211元
105/12/30 薪資 28,358元
106/01/26 薪資 30,342元
106/02/24 薪資 41,865元

名下負債(包括信用卡與所有借貸)一覽

1.A銀行信用卡/信用額度5萬/核卡時間106年1月/全額繳清無循環信用

往來信用紀錄信用卡無遲繳逾期

聯徵信用被查詢次數:最近三個月內二次新業務查詢、包括106年1月3日辦新卡有核准、106年1月27日辦新卡遭婉拒


對本案的分析意見

1.委託人工作性質屬業務代表且底薪不多,近六個月薪資落差幅度較大實為不理想。惟詳閱L先生薪資轉帳存摺,從去年9月至今的存款餘額都還算不錯,平均下來每個月都維持3~5萬的基數;加上服務單位屬於國內知名電動機車品牌,資本額達數億元略具加分的效果。

2.關鍵在L先生核卡後,到我們將資料呈送到信貸銀行調閱其聯徵信用報告,出現聯徵信用評分仍維持在“無法評分”的階段;此現象解讀為:雖然L先生於今年1月份順利辦到首張信用卡,直到3月初尚未培養出任何聯徵分數。這也跟我當初與L先生說明的:『並不會因為銀行核卡後、持卡人的信用評分就會立即提高』~不謀而合。

3.續上、也因為暫沒有評分,也就等於L先生本次申請信貸、對銀行端的實質身分也還是屬於『信用空白』階段。畢竟從1月初核卡後到3月也不過兩個月,這段時間發卡銀行出帳單最少一期、最多也不過兩期的前提下,聯徵分數確實不可能出現立竿見影的效果。更何況、銀行審查也因為可參考當事人繳款記錄的期數資訊不足,自然也就降低願意核准的額度了。

4.L先生今年初申辦兩次信用卡業務、其結果為一准一拒,也象徵每家銀行對於當事人的申請條件有著不相同看法與審查依據。直到本案要開始申請信用貸款,兩次聯徵新業務查詢、對我們來說已有些棘手;畢竟我們原本認為L先生應該是無任何聯徵查詢方屬較佳之情況,原因是不希望讓送信貸銀行審查主觀認為申請人近期內一直提出申請有隱性信用擴張之疑慮


操作規劃與應變

1.雖然聯徵報告暫時對L先生無法給予信用評分,但是我們當初已對本案有心理準備;也就是將L先生仍當作『信用空白戶』,搭配銀行內部專案承作,所幸銀行內部評比對本案有達到及格分數,故專案承作最高也有30萬的額度可送

2.經銀行審查後降低核准金額為25萬,我們隨即再提出申覆(多5萬金額);惟審查意見:『現職年資不滿一年,持卡未滿半年,且用卡即大額消費(據悉、L先生拿到信用卡後有立即刷大額商品消費,但隔月帳單一次結清)』,最後銀行審查仍婉拒我所提之申覆、維持原議25萬不予追加,對此結果我們僅能感到遺憾。


最終審查結果

核准25萬信用貸款/分五年期本利攤還/利率6.5X%/月付金為4,893元/銀行開辦費用5,000元


結案後心得

本案從一開始進入調閱聯徵信用報告、審查到最後結果出爐,幾乎都是按照我們原先的預測分析去進行。只是額度稍砍至25萬、事後我也與L先生解釋與協調(委託人是希望能申請到30萬):『通常信用貸款的核准額度,銀行多半是以申請人的底薪乘上8-12倍計算,如以本次核准額度25萬分析、核准金額約為底薪的10倍左右~屬正常範圍內。我們跟銀行業務端也很希望能申覆提高到30萬,因為無論對於L先生、我們跟銀行業務算三贏,且我們第一時間得知被砍額度後、隨即就請業務提出申覆;但遇到審查堅持維持原議、坦白說也算盡力了。』

最後仍須感謝L先生的信任、願給予我們一個機會,也預祝他工作順利、業績長紅!
 

本篇真實案例,非經『作者本人同意』,如發現網友擅自轉載刊登,將以違反著作權法提出告訴!請網友自重。

arrow
arrow

    Jer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