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05月17日一位【銘】網友提問:


如題、小弟有查過相關的文章但似乎沒找到相關資料,目前我的理解是,負債比會減去可貸金額,像學貸這種負擔低還款年限長的貸款,一樣是負債去扣可貸金額嗎?因為如果這樣的話小弟的月薪再扣掉負債的話,能貸的金額也沒多少了。另外想問,關於房貸融資的部分,核貸時月薪的比例佔過件的評分很重嗎



我的回答


幾乎所有銀行都會要求計算助學貸款之餘額所佔月薪資*22倍的比重,也就是說、一個受僱自然人假設月薪資是30K、簡易算法乘上22為66萬,學貸剩餘金額若為40萬,信用貸款能夠申請的金額就是66萬-40萬=26萬;畢竟學貸本身也是屬於無擔保信用借款,一樣會納入到金管會22倍的計算規範內



另一問題:正確應解釋為銀行會審查(非核貸)申請人提供的財力證明,並且計算此申請人對各家銀行的已存在應繳月付金(包含本次申請房屋貸款的月付金額),也就是所謂的申請人支付能力(支出比);若支出比數據超過銀行房貸授信規定,就會採取因應措施、譬如請申請人主動再提供一位財力保證人,或是降低房貸額度等,讓收支比能夠在銀行授信所規定的範圍內。故、申請人現存銀行負債的多寡與未來的還款能力,決定銀行是否會核准房屋貸款的依據。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或電、或加入Line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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