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18/01/28 【經濟日報/楊筱筠】


國人罹癌率愈來愈高,保險業者建議提早為自己備足健康保障,投保癌症醫療險以及一次性給付癌症或重大疾病險,可以防範癌症可能帶來的經濟壓力。全球人壽指出,民眾如果透過一張癌症醫療險,在住院治療期間,可以依照治療癌症項目申請醫療保險金





另外,再搭配一張一次性給付癌症險或重大疾病險,可申領一整筆一次給付的癌症保險金、或重大疾病保險金。若需要選擇昂貴的標靶藥物治療時,該筆一次給付的癌症保險金或重大疾病保險金,便可作為支應龐大的醫療費用;或者可以作為出院後在家養病時,購買營養品的療養費用支出或是用來填補無法工作的日常生活費。


在保障額度方面,全球人壽建議,癌症醫療險保額可規劃每日住院給付額度至少在1,000~2,000元或以上,而一次性給付癌症險或重大疾病險的保額則可以規劃50~100萬元,若預算有限,則可多加利用附約型保單來減輕保費負擔。




元大人壽則建議,投保癌症險,可以選擇一次給付以及分項給付的類型保單。第一次確認罹患癌症時,可以領取一次給付理賠金,獲得完整初期治療以及照護,後續再透過分項給付理賠金,作為長期對抗癌症的醫療費用支出。


元大人壽表示,新推出的「元大人壽元氣久久防癌終身保本保險」即為「一次給付」類型的癌症保單,兼具癌症保障及保本的功能,並因應自費標靶藥物及新式療程的實際需求,提供一次性的給付,另額外針對六項特定癌症再多給付保險金額20%。


新光人壽推出活力健康住院醫療終身健康保險,保險期間可達保險年齡100歲,保障項目有住院日額保險金,住院每日給付一倍住院醫療日額,如果入住加護病房或燒燙傷病房,將再額外給付一倍住院醫療日額,可以補強癌症險。


全球人壽提醒女性朋友,鑒於卵巢癌年輕化趨勢,平時應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控制飲食、規律運動,另外,在婦科定期篩檢時接受內診檢查,才能及早發現、及早治療。


避免理賠爭議 三點不漏


癌症年輕化,除了必備一張癌症醫療險、一次性給付的癌症險等完整醫療險外,保險業者提醒民眾,投保癌症險前,應特別注意以下三點,以免衍生理賠爭議。


第一,癌症型的保險契約,常約定在契約生效後90日的等待期間,被保險人於這段期間內所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是不負給付責任的,提醒民眾知道該約定,以免未獲理賠而致糾紛。


第二,金管會表示,帶病投保而未告知,依保險法第127條規定,保險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另外,如果在投保後二年內,保險公司發現保戶有未誠實告知既往症的情形,保險公司可依保險法第64條規定,解除保險契約


第三,癌症險提供被保險人因罹患癌症所發生的醫療、住院費用,以及出院後的後續治療費用,但也提醒保戶需注意是否有限額、次數等限制

arrow
arrow

    Jer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