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4 【比較愛】網友提問

家母最近有考慮房屋增貸
貸款剩餘約120萬
有計劃增貸250左右

但是媽媽長期旅居海外
已經在國外工作十幾年 定居了
等於是沒有台灣薪轉跟收入證明
不曉得這樣還能增貸嗎?地點在新北




我的回答

若房屋的所有權登記在令堂名下:令堂本次要拿房屋增貸,因為她在國內已沒有工作與收入來源可做為財力證明,加上她年紀應該也有了,故、銀行此時作法應該會要求名下的直系親屬、於國內有穩定工作可提供制式財力證明(薪資轉帳存摺、扣繳憑單所得清單等)且信用正常者,出來做為借款人(令堂作房屋提供者兼連帶保證人)。

若令堂還是執意要作為貸款借款人(大多數銀行不太願意無業無收入者作為借款人,與銀行授信準則規定不符),運作方式就須改請直系親屬(與上述同、須有工作與財力證明且信用正常)作連帶保證人。

無論誰借誰保、網友須與令堂說明要回國一趟;因為程序上、包括親筆填寫銀行貸款申請書及簽名、銀行照會到最後的對保等都要她本人進行,家屬是無法代為執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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