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1月15日、本案委託人L先生經由網路搜尋到部落格文章,加Line詢問:『我有薪轉,有勞健保,有扣繳憑單,信用卡一次繳清,無卡循,可借款嗎?我三年前有整合過,但是都還清了』…

由於對方對談中提到『三年前有整合過且已還清』~關於這部分須先釐清清楚;主因是目前市場上有許多標榜『以整合負債為名』,實際上卻從事『債務前置協商』的代辦業者(註:前置協商整合與一般銀行信貸整合完全不同,信用貸款整合負債完成後、信用仍屬正常情況,而前置協商則會讓當事人信用產生瑕疵、並且無法再使用信用卡與申辦任何貸款),刻意欺瞞債務者、說服可代為處理銀行負債整合,當事人誤信其整合後不會影響到個人信用,到最後卻出現許多爭議糾紛。

經我詳細詢問後、確定L先生是協商且已繳清(債權銀行包括中信、花旗、台新、新光、國泰、美國運通、中和農會等),繳清後申請信用卡、核卡至今也有六個月時間,整體而言、L先生算協商繳清後重新培養信用者。

不過、L先生於最近三個月內,又自行送了第一銀行信用卡、與日盛銀行信用貸款的申請接連遭到婉拒!赫然發現『實有必要尋求專業協助,才有可能辦得出信用貸款』~也因此尋求我的意見與後續進一步的委託。







委託人的職業、收入、負債、往來信用與聯徵查詢狀況

最高學歷與工作職務高職畢業、已婚育有二子,目前擔任資本額2150萬有限公司的貨運司機;勞保加保時間為104年12月15日,勞保投保金額為28,800元;此單位服務年資近3年。106年度國稅局所得清單的薪資所得申報金額約305,730元;經我詳細檢閱、L先生提供的存摺、並非薪資轉帳戶,只看到公司每個月約5日左右會存入一筆金額25,775元,但沒有任何註記。

名下負債(包括信用卡與所有借貸)一覽
*中信銀信用卡:核卡時間:107年5月/信用額度5萬/全額繳清
*匯豐銀信用卡:核卡時間:107年5月/信用額度6萬/全額繳清
*樂天信用卡:核卡時間:107年6月/信用額度8萬/全額繳清

往來信用紀錄:信用卡無遲繳逾期情況。

最近三個月聯徵信用被查詢次數第一銀行信用卡、日盛銀行信用貸款兩次新業務查詢均被婉拒


對本案的分析意見

1. 原本L先生告知可以提供『薪轉』存摺作為工作收入證明,不過當我查核他所附給我的資料時才察覺,其所謂的『薪轉』存摺是『L先生自己存現金、在備註欄註明“薪轉”兩個字』謂之。譬如11月01日摘要『薪轉』存入10萬現金、當天又行動匯款支出8萬5仟元,10月05日摘要『薪轉』存入3萬現金,但是9月就完全沒有看到摘要『薪轉』的金額,8月30日摘要『薪轉』卻是掛『支出』科目金額6萬元?

2. 續上、除了存入金額不固定,時間也不正常,掛『金額支出』的薪轉也非常怪異?我立即詢問L先生、才瞭解這本並非薪資轉帳戶存摺;薪轉兩個字、也是當事人自己在存款單上所註明的。至於為何要這樣作?才知道是銀行業務要L先生自己作『薪轉』存摺…但作法也粗糙拙劣了些…當然、銀行審查人員一看就知道這本存摺非薪資轉帳戶、僅能作為一般往來存摺用。至於為何有10萬元這麼多現金存入?L先生說他目前有兩個工作,另一份收入就是領現金且無勞保,領到現金後就會找時間存到存摺內。

3. 因L先生無法提供薪資轉帳收入證明,服務單位也只算是一般中小企業,國稅局所得清單的薪資申報數據僅30萬初;對銀行的負面條件包括:『信用卡持有時間很短僅六個月、聯徵兩次新業務查詢(辦卡辦信貸都被婉拒)、現職職稱為貨運司機、高職畢業等』諸多因素整體分析…整體情勢對於委託人不甚樂觀!


操作規劃與後續應變

1. 既然L先生是協商繳清戶、屬於後天重新培養信用往來,那麼就有必要釐清債權銀行家數、並且需要謹慎先用L先生的身分證字號,進一步查詢未曾往來過的銀行、行內電腦有無留存它行通報黑名單的記錄

2. 我們以委託人整體申請資格、先徵詢三家銀行承作可能性,回報我們的資訊都是過件的機會很低(評分不足);後來再篩選其中一家銀行,認定現職年資上將近三年時間,且信用卡持有符合規定六個月、全額繳清等仍能送申請,遂決定以委託人的所得清單年收入30萬、送審查作業。


最終審查結果


核准30萬信用貸款/利率9.xx%分五年本利攤還/開辦費8,000元/需綁一年合約/月付金約為6,261元


結案後心得

本案從12月04日送出申請,經過開戶、填寫貸款申請書、徵信審查到核准撥款等程序,雖然因為我們初步審查作業、稍微耽誤了一些時間,慶幸到最後的結果是良善的!連L先生都很驚訝我們最終能爭取到這個額度,也讓他鬆了一口氣、表示未來手頭就不會太緊了

最後仍要感謝L先生的全權委託與信任配合;誠摯地預祝他行車大吉、家庭和樂,事事順心!


本篇真實案例,非經『作者本人同意』,如發現網友擅自轉載刊登,將以違反著作權法提出告訴!請網友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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