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102/11/29 【自由時報/曾韋禎、盧冠誠、王孟倫】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初審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攸關包括信用卡及現金卡的約定利率上限由二十%降到十六%,但因國民黨立委潘維剛堅持協商,全案能否順利三讀通過,仍有極大變數。
另,委員會初審通過,原為五%的法定利率,降為二%;債務人可於一年後要求償還本金的借款利率門檻,也從十二%降為七%。對此,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強調,利率調降除將使得銀行風險與成本增加,經濟弱勢族群反而會借不到錢,甚至被迫轉向地下錢莊。根據金管會調查,若將利率調降為十六%,將有九十三萬戶使用循環利息的卡友受到影響;金管會希望利率至少能維持在十八%。
金管會盼至少要有18%
對銀行業來說,公股行庫的影響有限,對民營銀行衝擊較大,特別是信用卡循環餘額前五大的花旗(台灣)、中信銀、國泰世華銀、玉山銀、台新銀等,這五間銀行循環信用餘額皆超過一百億元。行庫主管指出,若以今年九月底全體銀行信用卡循環信用餘額約一二○○億元計算,信用卡最高利率若由二十%調降至十六%,預估銀行業一年將減三十至四十億元利息收入。
銀行年收利息估減40億
「民法」規定年利率上限為二十%,遠高於現行的利率水準。立委多認為雙卡利率過高,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主張,利率上限最多就是浮動利率加十三%。國民黨籍司委會主席呂學樟更抨擊,除超高利率外,銀行還有違約金、罰款、手續費,簡直比強盜還厲害,修法勢在必行。
在場的朝野立委除潘維剛外,均支持修法調降利率上限;至於要降到多少,從十.五%到十六%有數個版本。最後決議將利率上限調降至十六%,債務人已償付超過十六%的部分,則可抵充本金或要求返還。但因潘維剛堅持協商,未來能否順利完成三讀,變數仍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