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102/10/29 【工商時報/朱漢崙】
國產署鬆綁,大型行庫將強化地上權房貸。據了解,在財長張盛和指示下,財政部國產署經內部研議,已鬆綁地上權分割相關規定,未來建商若標得地上權設定的國有地,並蓋住宅大樓,房貸戶購買時可藉由地上權分割來取得部分地上權作為房貸抵押擔保品,成數及利率因此取得較好條件。
相關人員指出,在財部動員下,八大公股行庫未來將強化承作地上權設定的相關房貸。
張盛和上任一年多來,高度重視國有地及大型行庫本身資產的活化效能,其中由於國有地500坪以上有禁止出售的相關處分規定,張盛和也要求國產署透過地上權設定的方式,更積極進行國有地的開發以活化土地運用效能,並指示各大行庫研議如何透過地上權設定開發自家行庫超過500坪的土地。除了土地開發,張盛和也要求行庫研究配套措施,如何改善相關融資,公股銀行高層指出,財政部在三個月前就已經邀集八大行庫高層討論地上權設定的相關貸款融資改善的問題。
行庫高層表示,地上權設定現在的相關貸款障礙,「在於使用權能否比照所有權,被承認為貸款的擔保品」,並已據此向金管會及法務部爭取進行相關的法規鬆綁。財部官員也指出,目前像新加坡、大陸的住宅,也都是只有地上權,但沒有土地所有權,且由於土地資源愈來愈珍貴,未來大樓興建走地上權設定路線應會成為主流,因此相關的貸款如何進行,行庫的確應該加強。
由於法規的修改需要一段時間,因此國產署在財部指示下,已配套進行其他應變的方式,原本國產署所推出地上權設定的土地開發標案,不允許建商在標得後對取得的地上權再作其他分割及讓與,現在國產署則修改規定,同意建商在興建大樓、賣給住戶時,可以分割及讓與部分的地上權。
行庫高層表示,原本住戶所取得的這類大樓住宅,「不要說土地所有權,連地上權都沒有」,但在國產局修改規定後,住戶未來若要辦房貸,由於國產署已放寬地上權的條件,住戶將可取得地上權作為擔保品設定給銀行辦理房貸,因此預估未來建商標得土地之後蓋成的大樓應該會更有買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