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19/06/27 【蘋果日報/齊瑞甄】


適逢6月結婚旺季,從單身到成家,身分轉換應有不同的理財觀念,共同理財、規劃保單以降低人生風險,是新婚夫妻不容忽視的課題。中信銀提出,夫妻共同理財,應掌握收支管理、保單檢視、所得申報等3大理財關鍵。


中信銀主管表示,夫妻間首要任務是做好收支管理,落實專款專用,建議小倆口先自行檢視收支佔比。以家庭月收入8萬元的雙薪家庭為例,扣除每月家庭日常生活開支花費、年度費用(如保費、稅金)後,儲蓄率至少要佔3成。除此之外,專家也建議,可將每月儲蓄金分別存入退休、醫療健康、子女教育等3個帳戶,落實專款專用,方便檢視、追蹤是否達成目標。





儲蓄金存3帳戶


再者,新婚夫妻不妨檢視既有保單,且雙方務必共同檢視,適時調整保障項目與額度。保障內容部分,則首重家庭基本壽險保障、大額醫療保障(包含癌症、重大疾病)與失能保險規劃,依據家庭生活開銷與負債狀況,將夫妻雙方的保障額度,調整至合適水準。在檢視既有保單的同時,專家提醒,無論是已投保或準備購買的保單,隨人生階段改變,都需要定期檢視保單受益人。


Money101台灣董事總經理周純如表示,民眾投保壽險時,應先理解保單受益人均分、順位及比例,也就是了解保險金的分配原則,以及《民法》中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順序,才能將壽險大愛真正傳遞給親人。




保單受益人變更


保單受益人均分是指平均分配保額給指定的對象;順位則是依照要保人指定的順序,來給付全額理賠金,當第一順位受益人身故時,才由第二順位受益人享有賠償請求權,不過,同一順位若有多位受益人,則得均分給付;比例則是要保人指定不同比例的保額,給予不同受益人。依據《民法》規定,在有配偶的情況下,配偶為當然繼承人,接著依序才是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兒孫)、父母、兄弟姊妹以及祖父母


因此,假設婚後仍希望將保單受益人指定為父母,務必向保險公司變更保單受益人,因為婚前且無子女的情況下,父母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婚後則變成配偶為第一順位繼承人


最後,未來申報所得時,依《所得稅法》規定,夫妻應合併申報所得稅,但結婚當年度的所得稅,可自由選擇「合併申報」或「分開申報」,倘若一方有較高的自用住宅貸款利息支出可列舉扣除時,可藉由合併申報,減少兩人應納稅額,如雙方薪資所得高,分開申報就比較有利,可個別享有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萬元額度。周純如也提到,結婚後,婚姻關係人雙方財產如何分配,是一門大學問。


因據《民法》第1005條規定,若雙方未以契約訂立財產制,則推定為法定財產制,也就是當無法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是其中一方的所有財產,則推定為雙方共有;婚姻關係人雙方的婚前財產,於婚後所生的利息、獲利等,皆視為婚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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