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21/07/22 【經濟日報/程士華】


財政部昨(21)日公告全台囤房戶統計,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國持有非自用住宅人數來到50.2萬人,相較於去年48.2萬人略微成長,其中持有一戶非自用住宅者增加近2萬人,是過去一年非自住住宅成長的主要來源。而持有二戶以上者略有下滑,從去年21.3%降為20.5%


根據財政資訊中心統計,透過房屋稅籍資料進行個人歸戶後,今年截至6月30日,全國持有非自用住宅人數已來到50.2萬,其中有39.9萬人為持有一戶的情形,約莫10.3萬人超過二戶


囤房稅從2015年開始上路,依《房屋稅條例》規定,住家用房屋區分為自住及非自住,自住住宅稅率為最低的1.2%,但是每個家戶最多只有三戶可依自住稅率課稅,超過者要依新增且上修的非自住稅率課稅,稅率1.5%起跳。財政部表示,此次進行統計資料歸戶時,是按照身分證統一編號歸戶,因此主要的歸戶對象為自然人,但是像公司等法人持有房屋的情形,就不列入本次統計


根據財政資訊中心資料顯示,截至去年6月30日的統計,全台約48.2萬人持有非自住住宅,其中約38萬人持有一戶,持有二戶以上10.2萬人。相較於今年同期,全台持有非自住住宅達50.2萬人,其中最主要來自持有一戶者增加近2萬人。


財政部官員指出,全台房屋戶數持續自然成長,囤房戶數也反映出一致的趨勢,各類房屋都有這樣情形,囤房並非特例,計算囤房戶數時,也可能會將尚未入住的新屋、騰空待售的房屋也納入。


值得注意的是,持有二戶以上非自用住宅的比例略有下滑,從去年21.3%降為20.5%。針對持有多戶情形下降,是否反映囤房稅見效,官員說明,只能從統計看出有下滑現象,但實際上影響因素很多,包括房市反轉、各地房屋稅稅基調整情形等,都會影響民眾考量。財政部表示,持有超過十戶非自住住宅的大戶也變少,今年降為1,703人。




圖/經濟日報提供


 



囤房課重稅…僅三縣市落實


政府透過大數據抓出非自住的囤房情形,但在落實到實際的稅務稽徵面,目前僅有台北市、連江縣、宜蘭縣等地區依法制定差別稅率,全國多數地區囤房戶與一般自住者房屋稅率的差異不大。


《房屋稅條例》規定,住宅若作為自住或公益出租,只要依房屋現值課徵1.2%房屋稅;但非自住的住宅,則開放地方自訂稅率,最低不得低於房屋現值1.5%,最高可以課到3.6%,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情形訂定差別稅率,也就是俗稱的囤房稅。


雖然中央法規已經開放設定差別稅率,然而觀察目前囤房稅實施情形,財政部官員表示,目前僅台北市、連江縣、宜蘭縣等三個地區,有針對囤房戶數的多寡訂定差別稅率,而實際上將最高稅率訂到3.6%僅有台北市實施


官員表示,除這三個地區,桃園市、新竹縣訂定的囤房稅率也高於法定最低稅率,其餘縣市則多以法定最低1.5%課徵囤房稅。


財政部日前已宣示,配合行政院推動的「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囤房稅屬於中長期必須持續推動的措施,但擔心是修法後可能導致房屋稅轉嫁到房客身上,反而讓坊間租金上漲,不利於青年或經濟弱勢族群,再加上城鄉房屋價格存在相當差距,修訂全國統一標準,仍須多方考量。

arrow
arrow

    Jer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