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21/08/25 【ETtoday新聞雲/雲論】


朋友向你借錢時,務必要寫本票、借據!24日在資深記者蘇位榮主持的《行動法庭》上,律師雷皓明指出,若決定要借款,要請對方填寫本票和借據,不僅可讓自己贏在討債的起跑點,還能讓自己比別人更快拿回借款。


該不該借朋友錢?借據、本票都要寫!


面對朋友借錢,到底該不該借?若朋友借錢該怎麼辦?相信是不少人會遇到的問題。律師雷皓明認為,在判斷是否借錢給對方時,可以依據信任關係、清償能力,以及是否會影響到自己的生活,來決定是否把錢借出去若決定要借款,務必要請對方填寫借據和本票,作為基本的法律保障。


借據細節要顧到 免添訴訟困擾


在填寫借據時,雷皓明律師提醒,有六點細節需要注意:


首先是,借據要正確填寫雙方資料,包括雙方姓名、簽章、地址、身分證字號等資訊。原因是,有些人會填寫假名,若在寫借據時,就直接要求借款人附上身分證影本,未來打訴訟才找得到人。


其次是,借據需要記載借款金額、借款日期,以及付款日期。「我發現,大家寫借據,很愛不寫什麼時候要還?」雷皓明律師解釋,若借據沒約定還款日期,這筆錢在法律上就是「還沒到期的債務」,造成訴訟上的麻煩。


第三,借據需要記載利息、還款方式、有無擔保、遲付時的違約法則,以及有無連帶保證人


關於付款方式,雷皓明強調,「金流」在法律上是很重要的舉證項目。若是以現金付款,必須證明對方有簽收,到時在法庭上需要負擔舉證責任。因此相較於用現金付款,用「匯款」的方式會相對便捷,直接調出匯款紀錄即可。


最後,在填寫借據,文字必須清楚,不能讓人看不懂。雷皓明說明,若借據上記載的金額「連在一起」,無法判斷借了多少錢,也會造成訴訟上的麻煩。


 



持有合格本票 更快取得執行名義


除了借據外,若雙方當事人有簽署本票,可以幫助借款人在法律程序上,更快取得執行名義。雷皓明律師指出,一張合格的本票,需要記載有發票人、發票日期、地址、付款到期日,並有「無條件支付」、「本票」等文字。任何一張白紙,只要有前述本票核心要素,就能被認定是一張「有效的本票」。


當人們持有「有效」的本票,就能向法院提出「本票裁定聲請狀」,只要法院確認本票形式上沒問題,就會下「本票裁定」給發票人,發票人有10日的時間可進行答覆。


若發票人未提出異議(例如指稱本票是偽造或被脅迫簽本票),在實務上,大約一到兩個月,即可取得「確定證明書」,其效果如同確定判決,債權人即可憑本票裁定取得執行名義


另一方面,若借款人所持有的本票缺乏本票的核心要素,就會被判定是「無效」的本票。這類本票「效果跟借據一樣」,在訴訟上還是可以作為借款的證據資料。


因此,雷皓明建議,與其自己用白紙生成本票,結果因為本票欠缺特定項目,造成訴訟上的不便,倒不如去書局花30元買商業本票,照著表格切實填寫,免添訴訟困擾


早點投入法律程序 討債贏在起跑點


當手上已經持有本票和借據,且借款者也遲遲未還款,出借人何時能發動法律程序呢?


雷皓明律師建議,在跟借款者溝通的同時,出借人即可同時進行法律程序。「通常欠錢不還的人,很少只欠一個人。」依據經驗法則,這類人通常欠三五個人,甚至幾十個人。當一個人同時欠這麼多人錢,只有「最早」取得執行名義的人,才是真正有機會把錢要回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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