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22/04/07 【591房屋網編輯部】


打炒房再出招!內政部自去年7月已禁止預售屋紅單轉售,然而近期329檔期稽查時,仍查獲不少違法情形。對此,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考慮將紅單交易納入房地合一稅課徵範圍,且將回溯至去年7月起查獲案件一律適用。另一方面,行政院會也在今(7)日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對於炒作哄抬,免去最高3年刑責,改採開罰5千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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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紅單將回溯課稅


根據《經濟日報》報導,雖然自去年7/1起,內政部就禁止紅單轉售,但近期329檔期聯合稽查中仍舊查獲不少違法紅單交易。對此,財政部長蘇建榮近期首度表態,考慮將紅單轉售也比照預售屋換約交易,併入房地合一課稅,以遏止炒作,後續會再與內政部討論。財政部官員表示,跨部會有一致性見解時,會發函給國稅局或發布解釋令,且不會另訂日出時間,將回溯至去年7月起查獲案件一律適用。


不過,針對違法紅單該如何課稅,實務上各國稅局見解不一,有些認為應視為財產交易所得,併入所得稅申報,個人最高稅率40%、營利事業最高20%;有些則認為應視為房地合一案件,個人、營利事業最高稅率皆為45%。


 



改採「行政罰」 最高罰5千萬罰鍰


另一方面,行政院會也在今(7)日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為了遏止炒房,內政部去年底提出五大重點包括全面限制預售屋或新建成屋換約轉售嚴懲炒作最高處3年有期徒刑或併科5千萬元罰金預售屋解約須30日內申報登錄私法人購屋將首採許可制,5年內不得移轉建立檢舉獎金機制。其中原草案由於動用刑責,引發外界質疑,而在經搜集各界意見與溝通後,確立最後行政院版本,將嚴懲炒作條款的刑責取消,改採「行政罰」的方式,最高可罰5千萬元罰鍰,經限期改正但未改正者,並可連續處罰


對於各界關注的預售屋或新建成屋禁止換約轉售,官員表示,原規定除非是買受人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才能,不過也新增「經內政部公告情形」,例如在「簽約後」,遇到「重大變故」導致無力繳款,例如可能失業、家人生病、發生意外等,導致對家庭經濟重大影響,因此「無力繳款」,滿足上述3要件的情形,就不禁止


至於產業界關注的私法人購屋許可制,官員表示,私法人購屋因須提前申請預審,只要有正當性,都不必擔心,此機制和陸資來台購置房地產有同樣程序,也已有許多經驗與流程可參考。根據草案,私法人包含一般公司、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公益法人等,並排除相關政府機構;許可用途原則包含員工宿舍、長期出租經營、都更危老重建等使用,或其他經允許項目,目前並未區分成屋或預售屋


內政部指出,本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將積極協調優先排會審查,並同時研擬相關子法及配套作業,希望能儘速完成修法施行,使不動產市場能穩健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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