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15/10/30 【中國時報/唐筱恬、張為峻】


勞工權益保障又升級!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草案,現行勞退新制規定是勞工年滿60歲、年資滿15年只能月領退休金,年資未滿15年才可領一次退休金。新法修正讓年資滿15年的勞工退休生活更具彈性,可自由選擇要月領或一次領退休金,估計將有616萬新制勞退者可適用。




雇主未依規定 加重罰鍰


有鑑於近年來勞資爭議不斷,為避免企業倒閉影響勞工勞退權益,這次修法也針對雇主,若未依規定給予退休金、資遣費等,將從25萬元罰鍰上限,大幅加重至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限期未改善還可按次處罰,並且還會公布名單。若未依規定提撥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將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也會按次處罰。


勞工退休規畫 更具彈性


勞動部次長陳益民表示,本次修法重點在於,年滿60歲且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的勞工,為讓其退休生活的規畫更具彈性,並考量現行勞工保險的老年給付,得以年金給付方式請領,因此增訂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得請領一次退休金,讓勞工退休後有一筆錢可以運用。


而勞退新制規定,雇主須為勞工按月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勞工可在不超過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提退休金。陳益民表示,據了解7成雇主已足額提撥,從現在到明年3月前還有一段時間,呼籲提存不足的雇主盡速分階段提撥,保障勞工權益。


至於原本開辦延壽年金,陳益民表示,原本為保障民眾超過平均餘命82歲以後的生活,但因為參與者少、費率高負擔重,實務上開辦不易,加上勞保年金開辦已有多元保障,因此評估後決定取消設置延壽年金。


勞團看法 有贊成有反對


但勞動團體對此有看法不同。台灣勞工陣線協會表示,勞退新制只能領到平均餘命,讓勞工可選擇一次請領沒有太大問題;團結工聯則認為,若退休勞工一次請領、自行投資操作而賠本,可能衍生後續社會問題。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孫碧霞表示,勞退新制是存入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按月領是將帳戶內的金額,自退休起至平均餘命84歲平均分配,「84歲後就沒了!」因此一次請領與按月領差異不大。


以年資35年、目前月薪3萬元、勞退基金投資報酬率3%、薪資成長率1%試算,每月可領8655元,一次則可領156萬4539元。孫碧霞指出,唯一差別僅在於,按月領期間,帳戶內的金額仍可享有勞退基金3%的獲益。孫碧霞說,有些勞工認為自己投資獲利可超過3%,就會選一次領,雖然高投資必然帶來高風險,但94年勞保已年金化,一次領不至於沒有保障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祕書長孫友聯表示,勞保年金是確定給付的社會保險,而勞退只是強迫儲蓄的「偽年金」,且金額很少,增加請領一次金的選擇,沒有太大的問題團結工聯祕書長黃育德則指出,請領一次金與完善年金制度的原則背道而馳,散戶投資賠本居多,若因此無法維持老年生活,恐怕會引發其他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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