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09月26日一位『粉領上班族』網友提問


請問有經驗的大大:
我還清我的卡債(70多萬)約近2年了,
最近我媽有在提說想要買房子老是租房子繳錢給別人也不是辦法。
因為我也還沒有過房產所以也想使用青年首購這個部份

所以想請問:

依我這樣的情況銀行會貸款給我買房子嗎?(想貸款約300萬)
補充說明:
我母親名下南部有房,是不是有可能母親作保證人或南部房子做抵押,然後讓我可以向銀行貸款成功呢?


 
我的回答


詳閱過問題後個人認為影響到您們申請房屋貸款的關鍵有二:

1.卡債清償後到目前的聯徵信用概況:據悉、如當時『非正常情況』~而後才一次清償信用卡所有的款項,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的揭露期、自清償日起須揭露六個月;假使當初除信用卡外,還有其它銀行負債譬如現金卡或信用貸款等,自清償日起須揭露至少三年時間

所以當版友還清款項後,到目前為止的信用概況如何?我建議可以先自行調閱一份聯徵信用報告查詢。同時、切記勿再尋求當初這些曾遲繳的發卡銀行辦理房貸;如果正常情況下繳清、就無上述問題。


2.購屋需要自備頭期款至少為總價的二成以上:即使令堂南部的房屋進來做抵押設定,以目前房貸銀行的授信做法~也不可能沒自備款而順利申請到房貸;所以、自備款兩成以上是必須面對的現實問題。


總結:銀行對於房貸借款人都會要求看到明確的財力收入來源(譬如薪資轉帳明細或扣繳憑單等),故、版友需評估自己的薪資收入是否可以負擔300萬的房貸(房貸不可超過月薪資收入的1/3)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或電(0930-066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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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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