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01月22日一位『Tina』網友提問:
請問我如果向銀行詢問一間房屋可以貸款的數目
銀行說該屋可以貸到款400萬,但我只要貸款200萬的話
如果我有買下了,該屋謄本的貸款紀錄會是200萬還是400萬呢?
我的回答:
Q.如果我有買下了,該屋謄本的貸款紀錄會是200萬還是400萬呢?
答:200萬。因為銀行對於貸款抵押權設定,常態而言是核准貸款金額的1.2倍;所以貸款撥款後、您可以調閱並且查詢到謄本上的設定金額應為240萬。
(之所以會設定1.2倍主要就是考慮本金以外的利息、違約金等債權,如果借你238萬元,也只設定同額238萬元,一旦你不還款時,債權人聲請裁定拍賣不動產時 也只有238萬元是優先受償,如果你的不動產在該抵押權順位後又設定予其他第三人時,分配時,這238萬元之利息就排在那第三人之後,所以為保障本金與利息均能在同順位次序優先受償,才有多設定的要求)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或電(0930-066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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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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