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01月28日一位『小琳』網友提問:
我姐姐以前有買一間透天房子, 但是經常拖欠該還給銀行的錢, 約8年前遭到法拍, 法拍的錢當時還不夠還貸款, 也不曉得她還完了沒有, 去年她一直叫家人借錢給她說她想買房子, 想問這樣的情況銀行會貸款給他嗎? 就算我們借給她自備款, 會不會對我們這些借錢給她的人沒有任何保障? (她是公務員)
我的回答:
一、先釐清令姐之前房屋遭法拍後不足額清償銀行債務的後續,包括是否已經還清所有銀行債務、再進一步詢問清償的時間點後,方能分析令姊目前是否可以申請房屋貸款(或信貸等)。
二、畢竟您們也不清楚『她究竟還完沒有』,如有、且信用恢復正常,借錢給他辦理房屋貸款才有意義;如無、也就是仍舊債拖欠的情況,就別借錢給她置產;原因:未還清銀行債務、無法申請貸款。
三、照程序、如果當初沒有還清銀行法拍房屋後不足清償債務,債務人又沒有立即償還剩餘不足清償的部分債務,債權銀行會向法院聲請對令姊的強制執行扣薪1/3;假使法院仍未對令姐進行強制執行動作,不代表從此不用還債,只是執行的時間點早晚問題。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或電(0930-066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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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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