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16/03/27 【蘋果日報/廖珮君】


地震重創南台灣,金管會研擬放寬地震險的理賠範圍,如將「全倒」的定義鬆綁,可提高受災戶的保障範圍,至於150萬元的基本保額和1年1350元保費,則傾向維持不變,避免引發民怨。





依基本地震險的保障範圍,須因地震、導致房屋「全倒」才理賠,而全倒定義有3大項,1是需政府機關通知、或命令、或逕予拆除,2是鑑定為不堪居住、或房屋損壞的重置成本達50%,3是推定為房屋傾斜30%



保險地震基金研究中


金管會研擬放寬全倒定義,例如重置成本達20~30%就算全倒,或是房屋傾斜低於30%等,目前正由保險地震基金做研究。金管會官員說,這次南台地震,地震災民抱怨,地震險的理賠標準,是需要房屋全倒,但全倒定義嚴格,有些房屋不符理賠標準,例如房屋牆壁龜裂、裂縫等損失就無法賠償,引發民怨


金管會曾評估,是否可比照「輕損地震險」,房屋不用全倒、僅部分損失(例如外牆剝落)就可理賠,但經保險地震基金試算,若要把理賠範圍「放這麼大」,保費也勢必會提高


民眾主動投保意願低


為避免保費漲價、引發民怨,但又要適度放寬理賠範圍,擴大保障,金管會初步擬採將「全倒」定義做鬆綁;業者則認為,若僅是小幅鬆綁,民眾受惠程度有限。業者也坦言,若要將部分損失,如外牆剝落、房屋牆壁龜裂等全納入理賠範圍,保費勢必大漲價,因為「無法用陽春麵的價格、吃到牛肉麵」,若要維持陽春麵的價格,就只能多加點湯水而已。


金管會2月底統計,全台約272萬戶投保地震險,投保率僅32.35%,且其中9成都是配合銀行房貸才投保。也就是說,扣除銀行房貸後,僅不到5%的民眾願意主動投保地震險,可能與民眾風險意識不足有關。


擴大地震險保障升級


依現行規定,只要民眾有房貸,就得投保「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保障因地震或地震引起的火災、爆炸等,造成房子全倒時,而給予理賠,目前每戶最高保額150萬元及20萬元的臨時住宿費,1年保費1350元,1天不到4元。


金管會仍呼籲,民眾要提高保障,可投保其他地震險,包括超額地震險、輕損地震險和擴大地震險3大類,其中以「擴大地震險」保障範圍最廣,但保費也相對最貴


所謂「擴大地震險」是除因地震引起的洪水不保外,其餘多有承保,例如是因地震造成房屋牆壁龜裂、屋內家電用品損壞、甚至是因地震造成的房屋「清除費用」也包括在理賠範圍內,若以保額300萬元來看,1年保費約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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