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16/11/05 【蘋果日報/畢務潔】
買預售屋無法眼見為憑,只能依照白紙黑字的合約,作為買房依據,但預售屋買賣契約文字多的讓人眼花撩亂,根據官方日前查核結果顯示,預售屋契約違約金額、交屋期限、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不合格率高。
台北市地政局日前根據內政部「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查核台北市10家預售案場契約書,台北市地政局地權及不動產交易科長沈瑞芬指出,以往常發現未提供至少5日的合約審閱期,此次均有改善,但是在違約金金額、交屋期限、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等,不合格率高。
針對「交屋期限」部分,不少建商會用天數計算,但官方規定須要有明確的年月日標註,明顯違法。
但預售屋契約還有許多眉角,《住展》雜誌企研室經理何世昌指出,另外像是水電費、稅金分擔等,水電費官方規定為購屋人同意交屋30天後由購屋人負擔,土增稅為建商繳付。若想當個聰明購屋族群,如何看懂預售屋買賣契約,以下各點你不得不知。
1.房地標示及車位
★雨遮 露台 車位須載明
預售屋因尚未完工,無法實地測量,因此尺寸標示更為重要,創意家行銷發言人吳立言表示,房地標示最常出現的問題就是雨遮、露台等附屬建物面積未標示,現階段規劃預售屋雨遮面積可登記但不可計價,合約裡都須標示清楚可計價的主建物面積。
沈瑞芬指出,停車位應清楚標示性質、位置、型式、編號及規格,並附上建照核准該層停車空間影本等,常見漏標示性質為法定或獎勵車位,規格上則常缺乏車位高度尺寸。
2.開工及取得使照期限
★無故不得延後完工
預售屋容易遇到許多問題讓完工日期延後,根據「內政部定型化契約」要清楚標示應在多久前完成主建物、附屬建物及使用執照所定之必要設施,並取得使照,若遇天災無法施工、政府法令變更或是其他非為建商之責等情形可延遲取得使照。
何世昌表示,但有部分建商會加註若購屋人延遲繳交款項或是其他違約事項,得以延遲取得使照,把工程責任歸於購屋人,但若只是個案延遲繳款,理應不會對建商支付工程款受到影響,不構成延遲交屋之必要。
3.違約金
★上限為總價15%非固定
房市不好,不少購屋人想認賠退戶,就得付出違約金,但預售屋契約裡違約金額可不是建商說了算。沈瑞芬指出,根據內政部的定型化契約規定,對於違約金最高可罰購屋總價的15%,但並不是固定金額,成數是購屋人與建商的磋商結果,內政部只是標明上限。
何世昌則表示,若已簽約想違約退戶,實例而言,法官大多會裁定民眾付出購屋總價5~10%的違約金,因此,若違約金磋商時民眾也可要求此範圍的違約金,實屬合理金額。
4.水電費
★交屋起30天後才須負擔
建案完工準備交屋所衍生的細項費用,分擔責任要釐清,內政部規定,在買方同意通知交屋日起的30天後,購屋人才須負擔水電費、瓦斯基本費,不管是否已遷入,另外瓦斯裝錶費用及保證金亦由買方負擔。
但卻有不少建商違反此規定,房市專家Sway分析,許多建商會在交屋後的細項費偷吃步,像是在買賣契約中明定交屋當天或7天後就得要購屋人負擔,民眾若簽約時發現可要求建商改善,若已簽約也能提出異議爭取自身權利。
5.稅金
★以持有時間比例分割
終於走到準備交屋的階段,但交屋過戶之後,稅金該如何分攤呢?內政部清楚規定責任歸屬,像是房屋、地價稅等持有稅,以建商交屋通知書為準,交屋之前為建商負擔,之後為購屋人負擔,以持有時間比例分割,另外土增稅由建商負擔,契稅及印花稅等規費則由購屋人繳納。
Sway指出,曾發生過建商要求購屋人自付土增稅,但此種情形只有在購屋人未在取得使照後4個月內辦理所有權登記,期間增加的增值稅就得由購屋人負擔。
6.交屋款
★交屋款比例 須雙方同意
預售屋取得使用執照後便可交屋,但若有問題需要修繕,「預售屋定期化契約」訂定將房屋總價的5%保留為交屋款,完成修繕後交屋時再行支付,成數可由雙方協議。
屏東大學不動產經營系教授賴碧瑩表示,不少建商的交屋款壓縮到僅有房屋總價的1%,但因合約為雙方合議協商,若要更改,正規的作法是在合約上先寫上官方規定的5%,畫線刪除改為協議的成數,買賣雙方須簽名同意,而不是由建商片面訂定只保留1%的交屋款。
公告版位
規劃代辦各項銀行貸款,企業貸款店面營運週轉金、房貸轉貸增貸、信用貸款整合債務降低利息月付金、二胎房貸等。諮詢方式Line I.D搜尋:jerry.chu/0985-666-807/email:jerry.chu@yahoo.com.tw/FB:【Jerry銀行貸款相談室】/朱先生
- Nov 07 Mon 2016 12:41
一次搞懂 預售屋契約6大眉角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