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案委託人C小姐最早與我聯繫時,是去年8月17日、以加Line的方式詢問:『想請教有關於信用貸款的資訊~我年初有在某銀行信貸2次、總金額是70萬, 目前繳款正常無遲繳記錄,公司有薪轉、想請問我還能夠跟別間銀行信貸嗎』。接續我繼續徵詢C小姐包括服務公司規模、年資、薪資,以及目前名下已累積多少銀行無擔保負債等細節;大致上掌握情況後,我提供給C小姐的分析:

1. 兩筆信用貸款屬於『近期增貸』~是105年1月、3月各核准50萬、20萬
2. 底薪約28K、加上輪班與加班津貼平均約有34K
3. 兩張信用卡均有使用刷卡分期各6萬與7,500

若還要申請銀行信用貸款,會因為上述原因導致婉拒機率非常高(尤其是近期增貸扣分最重,以及負債比偏高等因素影響),故當下我建議對方暫時先別提申請,C小姐也接納我的意見放棄決定暫不申請。

直到今年2月6日、C小姐來詢問是否可以申請信貸現金部位,或是進行債務整合降低月付金,請我再協助評估與規劃;我重新update所有的情況後,初步確定先前的影響因素稍微降低後,我請C小姐準備信貸相關資料,並約定2月10日於台南永康崑大路星巴克見面詳談並且收齊所有貸款所需文件……




C小姐職業、收入、負債、往來信用與聯徵查詢狀況

最高學歷與工作職務:大學畢業、未婚。目前服務於某排名百大的股票上市企業南科分廠,擔任職稱輪班技術員。勞保加保時間自民國103年09月22日至今(勞保投保金額為33,300元),同一單位服務年資約二年五個月

薪資收入104年扣繳憑單申報39.8萬;底薪27,409元(日班28K/夜班33K),近六個月薪資轉帳數據如下:

105/08/05 薪資 35,259元
105/09/05 薪資 26,304元
105/09/14 (中秋獎金) 13,745元
105/10/05 薪資 27,426元
105/11/04 薪資 34,197元
105/12/05 薪資 52,369元
106/01/05 薪資 38,994元
106/01/13 (年終獎金) 27,490元
106/01/26 (績效獎金) 10,200元
106/02/03 薪資 32,037元

名下負債(包括信用卡與所有借貸)一覽

1. C銀行信貸/105年01月核貸50萬/分七年攤還/月繳9,155元/餘額約45萬/(利率約13.29%)/綁約一年
2. C銀行信貸/105年03月核貸20萬/分七年攤還/月繳3,665元/餘額約18萬/(利率約13%)/綁約一年
3. C銀行信用卡/信用額度12萬/刷卡分期未結清款項約8.9萬元/月繳帳單金額約5,125元
4. 國泰世華銀行信用卡/信用額度3萬/全額繳清無循環信用無分期

往來信用紀錄:信貸與信用卡均無遲繳逾期情況。

聯徵信用被查詢次數:最近三個月內無任何銀行聯徵信用查詢紀錄。


對本案的分析意見

1. C小姐名下兩筆信用貸款都是105年核准,第一筆剛過了閉鎖期、現在清償已不會出現違約金,惟第二筆的閉鎖期須等3月初才結束,等於申請新信貸去代償兩筆信貸餘額,即使通過銀行審查與對保作業,撥款時間也必須控制在閉鎖期後才不至於產生違約金(經查、違約金是核貸金額20萬*3%=6,000元)。

2. 經查、兩筆C銀行信貸利息都非常高(從月付金與還款年期回推,都超過13%以上)…C小姐表示當初是因為家裡需要較多金額周轉,所以找了代辦去辦信貸;直到對保時才知道利率很高…我回覆『當初若委託我申請,額度可以拿得到外、利率也絕對可以爭取少一半(6~7%)』。畢竟以C小姐的申請資格,銀行提供超過13%的利息~坦白說算是坑殺客戶了!偏偏許多民間劣質代辦根本不會協助爭取更好的條件,也難怪C小姐後來表示很後悔所託非人。

3. 去年C小姐名下兩張信用卡都有刷卡分期,直到今年僅剩下一張卡掛帳8.9萬的分期款項未結清;我見面時委婉籲請C小姐盡可能少用刷卡分期,原因:

(1).刷卡分期未結清餘額也會佔用可申請額度
(2).刷卡分期乍看利息低、先享受後付款,一但分期的筆數多也就會導致每個月需要繳款的金額累積增加,無疑是增加自己的帳單負擔


所幸C小姐並無使用信用卡的預借現金功能,每個月繳款也不會只繳最低應繳款,信用卡也沒有所謂的超額爆卡等情況,對於本次申請的變數也減少許多。


操作規劃與應變

1. 原本規劃需等待3月中旬過後再送申請,一方面20萬信貸的閉鎖期結束,另一方面讓聯徵資訊更新,不讓C小姐的近期增貸(一年內新增負債)影響銀行審查結果;但經過詢問、因為C小姐整體2月份工作時間偏短,導致3月份所領薪資將回到僅有底薪之情況,等於將整體平均薪資數據又往下拉、影響到銀行的額度審查結果,故我們與銀行共同決定於本月份中旬即送出信貸申請。

2. 續上、經過銀行調閱聯徵信用報告的初評分數較低,仍擬定本次申請金額為75萬,徵信照會審查後初步核准65萬,必須代償兩筆信貸餘額約63萬多元(利率6.XX%、分七年期攤還,月付金約9,700元;與目前兩筆信貸餘額的月付金加總要支付12,820元,每月現省3仟多元。但細算原本50萬信貸七年的總繳利息約264,033元、20萬信貸七年總繳利息為105,601元,兩筆總繳利息約369,634新貸款65萬、七年總繳利息金額僅165,534,等於少繳20萬多元利息)。

3. 但是此時因為C小姐表示家裡需要一筆現金約6萬元來周轉,照目前銀行審查結果僅代償兩筆信貸餘額後即沒有過多的現金可供使用,希望我們再向銀行爭取是否能只代償部分,賸餘能撥一些足額的現金作為家裡運用…我們與銀行協調後雖有困難處,但仍舊依照C小姐的意旨去申請變更授信內容。


最終審查結果

核准55萬信用貸款/分七年本利攤還/利率6.XX%(利率無變動)/月付金降為8,215元/僅代償原本50萬信貸的餘額約45萬,扣除銀行開辦等相關費用後,約有將近9萬多的賸餘撥現金給C小姐自行運用


結案後心得

本案從銀行授信原本不願多給現金、只願提供代償,到最後又協助爭取到可代償一筆信貸餘額又多加給了所需現金,均是按照委託人C小姐的希望;雖與我們原本規劃“降低一半利息、省下至少20多萬利息支出”結果有些相違背……

之所以無法申請到目標金額75萬,最主要因素在於C小姐的『薪資金額起伏落差過大』,從去年12月單月可領到超過5萬的薪資、也有發生只領底薪不到3萬的數據;其次『輪班技術員+偏高的負債比』也影響到銀行徵審的主觀態度,以至於不敢、也不想授信太高的信貸額度,避免高估而發生無法控制的後遺症。

折衷、對於三方來說也算是個圓滿的結果。

在此預祝C小姐工作順心、能夠順利地繳完畢這筆信貸,也希望她能多累積存款、盡早還清另一筆高利率信貸的餘額,且能在“不透支自己收入”的前提下能審慎地使用信用卡,勿再衝動使用分期讓債務持續擴大。

 

C小姐於案件完成後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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