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02月22日一位【馬靠】提問:
目前急需要一筆資金約30萬元(償還信用卡+家裡需要)
但自身情況不太好,基本資料:
軟體工程師 年資一年 公司為上市上櫃 月收入42000 年薪約60-65萬
目前名下的主要債務:
學貸約剩下12萬
渣打信貸11萬元 已繳四個月無遲繳
玉山信貸40萬元(房屋抵押)已繳三個月無遲繳
兩個信貸都是半年內的事情,近期增貸不好處理
信用卡兩張:
花旗 額度14萬目前已使用13萬多卡循 12月忘記繳遲繳過一次有聯徵
第一 額度5萬目前有爆卡使用了5萬多一點
另外名下有一棟房子,父親有用來申請貸款100萬(我是保人),目前聯徵查詢已有一家+12月花期遲繳。大概這樣…狀況有點糟,如果先不考慮房屋增貸部分,信貸部分有沒有辦法呢?
我的回答:
先說在前:近期增貸、爆卡、遲繳等都是銀行列為高扣分項目的負面因素,我斷言若是版友堅持欲以信用貸款為名申請,接續下來的結果就是一家一家被婉拒!
職業年資與收入:上市櫃公司、軟體工程師這兩項算可,唯年資與薪資在大多數銀行內部評比一般等級,整體分數僅能算是普通......
與銀行信用借貸往來記錄:光這部分就讓各家銀行扣分…
1.兩筆信貸都是最近六個月內申請獲得,其中還有一筆40萬被銀行要求設定房屋二順位抵押權,很明顯就是銀行考量到信用擴張風險導致
2.兩張信用卡均有高額循環信用、甚至一張用到爆卡,加上近期內一次信用卡遲繳記錄!卡這項的評分就將整體評分降至不及格階段
3.無擔保負債總餘額明顯偏高
上一次聯徵查詢遭到銀行婉拒…警訊已充分呈現
結論:我建議應採用名下的房屋來做為本次貸款申請的工具,但仍須考量到:
1.令尊上一次申請100萬房貸的獲准時間,距今是否過於接近的疑慮?
2.房屋本身的擔保價值是否足夠(需重新再對房屋進行初估)?
3.尚有借款人目前信用狀況明顯不佳,加上高無擔保債務餘額之虞(學貸、信貸餘額與兩張卡欠款總計已近80萬),是否銀行會有所刁難或是要求有附帶條件(要求還清一、二順位貸款餘額或加保等)?都是必須審慎去面對的問題。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或電、或加入Line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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