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20/03/02 【卡優新聞網/張家嘯】


金管會去(2019)年鬆綁銀行可辦理自行基金質押借款業務,據統計目前已核准7家銀行,其中有5家銀行已開辦,整體核貸件數33件,核貸金額2.1億元,以上海銀行、國泰世華最為積極,分別核貸13件與8件,加總市占率超過6成。


現在已核准合作金庫、玉山銀行、花旗銀行、上海銀行、國泰世華、第一銀行和元大銀行,僅有第一銀行、元大銀行尚未開辦,另外還有4家也遞件審理中,顯示不少銀行業者都躍躍欲試。


 



開放此項業務,主要是客戶若有資金需求,可向基金銷售銀行做抵押借款,以解決暫時應急狀況,又能繼續保留基金,讓資金運用更彈性、靈活。金管會表示,此業務其實就是特定金錢信託「受益權質押」,過去只能「跨行」進行,銀行業者興趣缺缺,開放可「自行」基金質借後,業務量才開始增加。


依規定銀行除了可辦理自行基金質押借款業務,還可運用在「外國股票」「外國債券」等,但現階段核准的7家銀行,對於承作條件及範圍都不一,像是有些銀行只承作基金,不承作外國股票及債券質借,有些銀行已有成交動撥資金的案件,有些銀行還未承作案件。


金管會指出,對於貸款資金運用、成數、對象及時間等都設有限制條件,包括基金質押款項,禁止在「同一家銀行」做二度質借投資;僅限擁有3,000萬元以上財力的專業大戶,才可申請質借,且貸款成數限5成等


此外,新台幣基金只准借新台幣,外幣計價的基金,只能借該原外幣、或非新台幣的外幣,也就是台、外幣基金質借的幣別,不能轉換。金管會強調,此開放政策先辦3年,若情況良好,再評估是否放寬到一般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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