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23/01/10 【好房網News/林和謙】

 

立法院今(10)日正式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政部指出,住宅是用來居住,而非是用來投資炒作的商品。近年來,因經濟成長,促使房市購屋需求及交易熱絡,投資客或部分業者,趁勢藉由預售屋換約或營造熱銷搶購等手法,炒作哄抬房價,並將高房價成本轉由全民負擔,所以內政部推動此次修法,以防杜炒作行為;這次修法將於總統公布修正後生效施行,其餘規定將待完成子法擬定後,另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而對於管制私法人購屋部分,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指出,都有與不動產業者充分溝通,我們主要是打炒房,不是要引起業界恐慌,各項配套都非常完善來執行,使房地產更穩健與健康。

 

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表示,很感謝立法院全體委員及朝野黨團的支持,使修法順利通過,這次修法主要目的是為打擊炒房,健全房市交易秩序,但不會影響市場正常交易;就長期而言,將有助於引導市場回歸穩健發展,協助不動產產業永續經營,並保障國人購屋權益與居住正義。

 

這次修法五大重點如下:

 

一、限制換約轉售:簽訂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後,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符合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例如簽約後因非自願失業等重大事故,並經地方政府核准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

 

二、重罰炒作行為:明確規範若有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利用違規銷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將按交易戶(棟、筆)數處罰100萬至5,000萬元。

 

三、建立檢舉獎金制度:民眾對於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可檢具事證向地方政府檢舉,如經查證屬實,將由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獎金。

 

四、建立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私法人購買住宅將依其取得之必要性及正當性,分為「免經許可」及「需經內政部許可」2類;其中「需經內政部許可」,於取得後並將受取得後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之限制,以防杜藉其後續變相轉作短期炒作。

 

五、解約申報登錄: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建商應於30日內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者將按戶(棟)數處罰3萬至15萬元。

 

而此次修法也配合修正地方政府地價評議委員會組成成員,除刪除地方民意代表及其他公正人士外,並明定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代表的委員比例不得少於1/2,任一性別委員、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強化該委員會的專業功能。

 

至於附帶決議部分,有三項決議都通過納入,包括民進黨立委江永昌提出的建請內政部研擬「追繳不法所得」,就是包括紅單轉讓、預售屋換約、房市炒作等行為,除了違規所處的罰鍰外,還須追繳炒房者的不法所得利益,如此才更具有遏制力。

 

而另2項附帶決議,一是國民黨團所提出為落實居住正義,要求內政部、行政院主計總處、衛生福利部會同財政部等相關部會,重新檢討房地合一稅課徵所得稅稅課收入的分配用途,研議有利於首購族利息補貼、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利息補貼等住宅政策

 

另一項決議為民進黨團提出,對於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部分,需要更完善的配套措施,為因應外界對行政機關審查私法人取得住宅時程,將影響私法人經營或推動都更危老整合時程的疑慮,要求內政部就《平均地權條例》第79-1條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針對有關宿舍、參與或實施都更危老等需經許可項目,應於授權辦法中明確規範應備文件,將申請書表予以簡化,務求申請及審查程序便捷,另請內政部受理申請需經許可案件以7個工作天完成審查為原則,以維私法人經營或推行都更危老重建之時效。另為避免地方登記機關對於免經許可項目實務執行產生疑慮,影響不動產登記作業,爰要求內政部就私法人因參與都更危老或一般合建,而依合建分售、合建分屋契約或合建附買回條款取得之住宅等免經許可項目,亦應清楚明確提供地方登記機關,並辦理教育訓練,以利後續順利執行。

 

內政部表示,有關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部分,已將私法人因必要及正當用途取得住宅的情況納入修法規範,不會影響私法人未來必要的業務營運。例如近期業者最關心的推動都更危老重建部分,目前已規劃將參與都更危老或一般合建,而依合建分售、合建分屋契約或合建附買回條款取得住宅的情形,納入「免經許可」項目,且不受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限制;另外因參與都更危老重建而需事先購入住宅進行整合的情形,雖將納入「需經內政部許可」項目,但會在子法規定提供便捷程序,以不影響現況為原則。此外,申請案件原則也會在7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查,讓合理的交易需求順利運行。

 

柯建銘表示,這次修法主要要遏制炒房,高房價讓很多年輕人難以買房,朝野黨團對這次修法都有高度共識,落實居住正義;他說,對於管制私法人購屋部分,我們都有與不動產業者充分溝通,我們主要是打炒房,不是要引起業界恐慌,各項配套都會搭配完善配套來執行,使房地產更加穩健與健康。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指出,國內高房價、炒作亂象,以及貧富差距大,讓很多民眾、年輕人買不起房,甚至引起少子化的國安危機,很高興這次修法完成三讀,一定要打擊炒作、打掉投機,幫助青年成家。

 

內政部表示,在修法期間社會各界或業者所提建議,都已納入修法或未來子法訂定時考量,並將以不影響正常交易及符合實務需要為原則進行規劃;內政部後續將儘速邀集相關機關及公會進行討論,同時於子法中明確規範應備文件,以及簡捷申請與審查程序。本次修法重罰炒作行為規定,將於總統公布修正後生效施行,其餘規定將待完成子法擬定後,再另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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