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03月26日一位【KUDA】網友提問:
1.信貸 約60萬 已繳約3年 月繳9000
2.聯邦信用卡 額度9萬
3.玉山信用卡 額度7萬
4.中國信託 額度10萬
三張信用卡 幾乎都繳最低再加個1000塊左右,本身也有房貸約680萬 因本身在公家單位上班 所以家人用我名字去貸,實際本身房貸不是我再繳的,月收約6萬,扣繳憑單70萬左右,年資約五年。
想整合三張信用卡及信貸,或著整合三張信用卡也可以,不知是否有機會。
我的回答:
提供我個人的房貸承辦經驗如下~
一、先分析借款人的收支與負債現況:
**假設680萬的房貸是目前所剩餘額,月付房貸35,000
**假設信貸60萬、分七年期攤還,利率6.88%;已繳款三年約剩38萬多,月付金9,000元
**三張信用卡假設已經動用到9成比重(10+9+7=26萬*90%=23.4萬);23.4萬乘上3%(最低應繳款3%)為7,000元
以上這三筆的總支出約為35,000+9,000+7,000=51,000元~
版友收入為60K、目前收入支出比確實負擔很重,已到85%
雖說房屋貸款實際上並非版友支付,但我相信版友應該知道:『負債掛在誰身上,銀行就是算誰的負債』,以上算法、就是銀行會針對版友(借款人)會進行的審查作業之一。
二、現階段無論是整合三張信用卡+信貸,或是只單純整合三張信用卡;都一定會面臨『要用哪種名義與方式進行』的問題。
我建議如果房屋可以動用得到、且房屋經過我們初估後~擔保品還有一些價值存在,不妨考慮用房屋轉增貸來整合名下所有的無擔保債務;畢竟『房貸利息最低、額度(或許)也比用信貸申請來得有彈性,主要誘因是可將無擔保債務全部包含於房貸內,債務變得單純許多』。
總結:若是用房屋、應先對房屋進行初步估價(不會調個人聯徵信用報告~請放心),確定擔保品有其殘餘價值後再討論後續細節。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或電(0930-066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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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