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15/05/01 【蘋果日報/陳建宇】


報稅的季節又將要到來,房地合一稅制也逐漸明朗,有些持有2戶以上房產的民眾,為了避免未來交易被課徵較高稅金,考慮將名下的房子贈與給孩子,現階段看來是避稅的妙方。但專家指出,房地合一仍有變數,建議今年好好審視資產,將前景不佳的房屋脫手,省得夜長夢多。


這幾年贈與房屋的移轉件數居高不下,根據現行的法規,每人每年贈與金額只要220萬元內,就不用繳贈與稅,房屋也包含在其中,由於目前房屋的價值是以土地公告現值乘以坪數、加上房屋的評定價值,往往低於市價許多因此常見家產豐厚的父母,靠著贈屋給小孩來規避日後的遺產稅。




較多房產 宜汰弱留強


地政士林月蓮表示,夫妻之間贈與免稅,若房產價值較高,可以先贈與部分給配偶,再由夫妻兩人同時贈與給小孩,每年度的贈與總額可達440萬元,也可選在每年的12月及隔年1月分2次辦理,等於最快1周內可贈與最高880萬元


房屋若是在2年內購買,贈與者並不會被課徵奢侈稅。但信義房屋高雄區執行協理林武雄提醒,受贈者自受贈開始即受奢侈稅限制,若2年內出售仍會被課奢侈稅高雄市仲介公會副理事長鄭啟峰表示,因房地合一稅制並未定案,仍有修改可能,未來或許會針對贈與的部分進行檢視,「說不定哪天國稅局就找上門來。」他建議持有較多房產者「汰弱留強」,沒有增值空間、效益不高的物件趁早出清,也可閃過房地合一的「日出條款」


贈與房屋報你知


受贈者:
年滿18歲之任何人
贈與額:
◎每人每年220萬元內免稅
◎配偶間贈與不課
房產現值計算方式:
◎土地由公告現值乘以面積
◎房屋評定現值可至稅捐稽徵處查詢
限制:
有負債者不可進行贈與行為
若房屋為近2年內購買,贈與他人不須繳奢侈稅,受贈者自受贈日開始受奢侈稅限制
贈與後2年內贈與者往生,則必須課徵遺產稅


【專家說】分別贈與現金較划算


目前贈與房地產是避稅的方式,但距離房地合一拍板上路時間還長,未來發展難說,建議民眾若想避開房地合一,還是先將多餘物件出清;若民眾想將家產贈與給孩子,建議夫妻分別贈與現金讓子女去買房,較為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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