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前言:
老客戶重新再找我協助幫忙,曾於民國102年4月順利完成250萬房屋抵押貸款的案例【4月/房屋貸款/新北市新店區屋齡36年舊式公寓增貸核准250萬之案例分享】(詳見:http://blog.sina.com.tw/jerry6010/article.php?entryid=643885)
時間飛逝、晃眼間兩年過去…兩年後再與D小姐碰面,原本在新店區中正路經營的早餐店,一個偶然機緣下搬遷到北市文山區木新路重新營業作社區生意;整體營業狀況較之前新店區好多些(新店區中正路上算是老舊工業區,台廠因地價租金成本緣故、多數已遷廠外移。)
唯兩年前幫忙貸250萬、原本用途是給小叔(前案借款人、同時也是本次借款人Y先生)結婚使用,而兩年時間過去、小叔不但婚沒結反將250萬花用殆盡……
本次D小姐表示因為公公(房屋所有權人)罹癌,近期需要到醫院進行化療與相關手術治療;而D小姐本身這兩年也產生約四張信用卡的循環信用,積欠帳款約28萬,加上婆婆愛刷卡、也有近20多萬的卡債。故希望能透過這一次房屋增貸,將公公醫療費用籌齊,也預計將婆婆與自己的債務還清。我瞭解整個情況後、隨即相約在D小姐的早餐店見面詳談。
擔保品屋況與周遭環境說明:
所有權人:Y先生(持份1/1,年齡屆72歲)
房屋位置:新北市新店區寶X路二段某巷內,屋齡38年、加強磚造舊公寓三樓
建物坪數:主建物約23.6坪(舊公寓多主建坪數、少有雨遮陽台等附屬建坪)
土地坪數:約10.7坪(登記為建地)
登記用途:住家,與實際使用狀況相同,具基礎家居裝潢
周遭環境:距離『淡新線捷運大坪林站』步行約10~15分鐘路程,距北二高新店交流道約5分鐘車程,周遭生活機能良好且住戶非常多
貸款現況:銀行房貸250萬元/102年4月核准/目前餘額約剩225萬
借款人Y先生(二兒子)現況說明:
工作職稱:Y先生的工作已更換,雖然仍舊為鋁門窗師傅,但現在這一份工作勞保則投保於公會,薪資同樣是領現、無薪資轉帳,無法提供扣繳憑單等財力證明。
薪資收入:領現金。每月薪資約25K~30K不等,無法提供扣較憑單、往來存摺存款餘額也少。
名下負債:一筆房屋貸款250萬外,無其它銀行負債、無信用卡持有
往來信用:房貸最近一年繳款正常無延遲
聯徵信用被查詢次數:最近三個月內無申請銀行新業務
保證人Y先生(公公、即房屋所有權人)現況說明:退休人士;名下負債250萬房屋貸款。
對本案的分析與意見:
1.借款人Y先生因為無法提供財力證明,對於銀行而言、唯一好處僅僅在於直系親屬年紀輕且無過多負債(其它直系親屬不是已嫁人、不願出面作為借款人,不然就是信用有異常記錄);否則房屋已在兩年前有申請貸款250萬,兩年後又要增貸、對銀行來說風險提高,審查自然也保守嚴格許多。
2.委託人D小姐本來想要作為本次房貸的借款人(姻親親屬),但是早餐店本身無申請營利事業登記,自然也無法提供收入財力證明(早餐店通常現金進出流量非常頻繁,少跑銀行將現金存入的習慣);況且D小姐還有四張信用卡循環信用欠款28萬,整體評分未必會較Y先生來得具有優勢。
操作規劃與應變措施:
因為本次屬原行增貸,在不增加額外塗銷設定費用前提下,與銀行協調作一個二順位抵押權;也就是說:『一順位抵押權不塗銷,本次核准後直接設定二順位』,但是利息的提供、同樣比照一般房屋抵押貸款(非銀行二胎房貸利率)。
銀行最終審查結果:
銀行准貸150萬/20年期本息攤還/利率與月付金如下:
第一年利息2.2%(固定利率),月付金約7,700元
第二年起利息2.5%(一段式指數型),月付金約8,100元
結案後心得:
D小姐會重新再找我協助,除了兩年前曾經提供良好的服務外,另一關鍵在於『她很瞭解借款人與所有權人的資格』。換言之、她跟家人說明再找我代辦房貸的同時,很直接就提到重點:『請朱先生辦理、不但可節省很多時間,也可以減少銀行很多的刁難,更不用看銀行臉色;就是因為朱先生懂銀行,所以寧可花費一些錢、所換得的效率卻是很值得』。
非常感謝D小姐在家人前極力幫我說明,也很榮幸、不負所託能再次完成本次的貸款案件;在這裡也預助祝D小姐的早餐店能生意興隆,能盡快還清手上的信用卡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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