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15/12/23 【經濟日報潘姿羽】


內政部公布數據 北市達16.1倍 須不吃不喝16年才能買房 新北、台中也都高於平均值


內政部營建署昨(22)日公布今年第2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台北市和新北市房價所得比雖較上季略減,仍分別有16.1倍和12.9倍,想在大台北買房仍是不可承受之重。營建署調查指出,今年第2季全國房價所得比為8.6倍、全國貸款負擔率為36.3%,均較上季微幅增加,整體來說,「房價負擔能力偏低」。







這項調查的計畫主持人、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副教授花敬群表示,房價負擔能力不單只看房價漲跌,也和中位數房屋總價、利率等因素相關;雖然全國房價所得比、房貸負擔率較第1季上升,但從今年下半年情勢來看,應該已經到頂,民眾房價負擔能力會逐漸好轉,雙北市則因房價修正較明顯,第2季房價負擔能力已有提升。


六都中雙北市、台中市房價所得比都高於全國平均,尤其雙北市均高於十倍,民眾須不吃不喝至少十年以上才能買房,顯示購屋對人民來說負擔仍沈重。


房價負擔能力另一項指標為貸款負擔率,也就是每月應償還的房貸占家戶月可支配所得的比率;以家戶月所得6萬元為例,假設20年期本利均等攤還方式、貸款成數七成、固定利率1.99%及貸款負擔率30%等條件,約可合理負擔房屋總價509萬元以下住宅


台北市因房價居全台之冠,貸款負擔率67.3%新北市也有54.1%,均超過五成,處於「房價負擔能力過低」的水準。六都中也只有台南市28.4%低於三成,屬於「可合理負擔」的範圍


營建署調查指出:歷史房價負擔能力最低點已過。今年第2季雙北市房價所得比均較上季下降,台北市貸款負擔率67.3%、新北市54.1%,也都比上季降低約1個百分點,顯示雙北市民眾房價負擔能力較上季提升



今年第2季全台房價負擔能力最高為屏東縣與基隆市,貸款負擔率均僅二成初,房價所得比分別為5.1倍與5.4倍,雖然屏東縣房價所得比、貸款負擔率較上季微增,買房負擔仍較北部輕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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