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01月28日【Innostor】網友提問


小弟房子位於桃園八德,是102年買的!於103年3月開始繳房貸,當初是貸信貸來付頭期款,然後之後用房貸,所以目前一個月同時負擔房貸跟信貸,當初房貸綁了兩年約,今年三月會到期,所以想請問一下,是否有機會將我的信貸跟房貸整合?謝謝!




我的回答


版友購屋辦房貸的時間距今尚未滿兩年,即使到三月也只是剛滿綁約期,在『
繳款僅兩年、房貸本金可能並沒有還很多』的前提下,加上版友並未提及『當初房貸成數與金額、與目前信貸餘額剩下多少』,所以有沒有機會透過房屋增貸去還信貸餘額?我想單憑文字內容,恐怕無法完整分析其可能性。


其次、當初銀行沒有提供較高的房貸成數,導致版友需另行申請信帶去補自備款,時至今日、銀行對於桃園八德這一區的鑑價金額與貸款成數未有明顯提高趨勢;再者、版友亦沒有提到收入多寡、是否可以提供明確的財力證明,無擔保負債這兩年來是否另有增加等細節,就更難去判斷機率高低。


建議版友可提供房屋門牌地址,以利我們調閱謄本預先初估房屋的擔保價值;後續如何進行、待逐一釐清物與人兩方條件後再議。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電( 0930-066-903 )、或加入Line:( jerry.chu ) 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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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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