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委託人L先生職業年資、薪資、負債、繳款信用、聯徵被查詢現況

最高學歷與工作職務:高中畢業、未婚,服務於資本額5500萬某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職稱為大夜班加油員。勞保加保時間107年03月28日(年資約3年1個月),勞保投保金額24,000元;薪資為『領現金』無薪資轉帳存摺。

108年國稅局所得清單(50薪資)申報金額:447,619元


名下登記之所有銀行授信科目(銀行所有借款與信用卡)一覽
*T銀行信用貸款:核貸時間109年10月核貸金額40萬/分五年攤還/月付金約8,109元/餘額約37.8萬(利率約8%)/用途:購入中古車
*S銀行信用卡:核卡時間106年05月/信用額度10萬/本期應付帳款5,313元/未到期待付67,555元/最低應繳款金額3,421元/全額繳清
*C銀行信用卡:核卡時間107年10月/信用額度3萬/本期應付帳款3,348元/未到期待付10,739元/最低應繳款金額1,000元/全額繳清
*F銀行信用卡:核卡時間108年04月/信用額度3萬/本期應付帳款3,192元/未到期待付11,341元/最低應繳款金額1,247元/全額繳清
*T銀行信用卡:核卡時間109年10月/信用額度8萬/本期應付帳款3,119元/未到期待付3,135元/最低應繳款金額1,000元/全額繳清

非銀行(民間融資公司)債務
*Lnb信用市集:借款金額30萬元/貸款時間109年05月月付金約11,689/餘額約剩21萬元
*融資公司機車貸款:月付金約2,830元/剩5期清償(餘額約14,150元)

往來信用紀錄:信用正常無延滯

最近三個月聯徵信用被查詢次數:無查詢




 



對本案的分析意見

1. 本案委託人L先生雖任職於資本額5500萬的連鎖加油體系,但他表示公司沒有薪資轉帳,只能提供去年度所得清單作為財力證明。我詳閱他的所清、發現所得分作兩家不同名字的加油站申報,A公司開369,600元+B公司開78,019元= 447,619元,經查、這兩家加油體系的負責人均有交叉持股,故可合併認定

2. L先生同樣已申請個人信用報告,參閱後發現、其中一筆信貸40萬是去年10月核准,屬『近期增貸列負面扣分項目』;另外四張信用卡近期內也開始『刷卡分期、掛帳金額約9萬多元』,這兩項因素均不利於本次貸款申請。

3. 再者L先生最高學歷為高中畢業、職稱為加油員(此職務在各銀行內部的職業評分均拿不到中上評價);附加上述『刷卡分期、剛核40萬僅半年』的影響,會讓他準備再向銀行申請到一筆資金,恐怕是難上加難!

4. 所幸L先生信用卡帳單大部分時間都全額繳清,最近三個月內也沒有找銀行再辦信貸或卡,以致於未影響到聯徵信用分數過多。本次委託欲申請金額35萬,主要是希望還清Lnb信貸餘額21萬+機車貸款1.4萬+信用卡刷卡分期約9萬。


銀行最終審查結果

核准21萬/分七年攤還本息/利率X%(機動計息)/月付金3,X94元/開辦費X,500元(於核貸金額中扣除)/一年期限內不能清償貸款


雖無法達到委託人目標35萬,但至少也比『婉拒』好太多;我們建議L先生運用這筆現金一次還清刷卡分期待付款項約9萬餘,也可還清剩下五期機車分期付款,推估月付金負擔至少可省下六仟元甚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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