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22/06/23 【ETtoday財經雲/廖婕妤】

 

國內疫情嚴峻,主計總處今(23)日公布5月失業率攀升至3.68%,創下近7個月來新高,若是在失業、收入中斷的情況下,收到國民年金繳費單,而發生無力繳清的狀況下,1招教你可降低繳國民年金保費的負擔。

 

國民年金主要納保對象為25-65歲,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設籍我國的國民,目前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為1萬8282元,保險費率為9.5%,換算下來每月保險費額為1737元,其中一部分由政府負擔,依繳費比率又可分為5大族群,勞保局表示,若嫌負擔過重,可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認定及審查,減免國民年金保費

 

若經濟能力真的無法負擔國民年金保費,勞保局表示,在10年內的保險費都可以補繳,若是因為暫時沒有收入而無法繳費,可以等過一陣子經濟較寬裕時再補繳,延遲繳納期間,會按照郵局1年期定存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但每月保險費核計利息如果在30元以下,將予免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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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民眾

每月自付1042元(60%),政府負擔695元(40%)。

 

2. 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者

 

又可分為兩類,一是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戶籍地最低生活費1.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倍」者,每月自付521元(30%),政府負擔1216元(70%)。以台北市為例計算,111年度最低生活費(1萬8682元)的1.5倍為2萬8023元,而台灣地區111年度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標準為2萬3262元,經台北市各區公所審核符合資格,每月就只需要繳521元國保費用。

 

二是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戶籍地最低生活費2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者,每月自付728元(45%),政府負擔955元(55%)。以台北市為例計算,111年度最低生活費(1萬8682元)的2倍為3萬7364元,而台灣地區111年度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標準(2萬3262元)的1.5倍為3萬4893元,經台北市各區公所審核符合資格,每月就只需要繳728元國保費用。

 

3. 低收入戶

 

全額1737元皆由政府負擔。

 

4. 中低收入戶

 

每月自付521元(30%),政府負擔1216元(70%)。

 

5. 身心障礙者

 

重度以上全額1737元皆由政府負擔;中度每月自付521元(30%),政府負擔1216元(70%);輕度每月自付728元(45%),政府負擔955元(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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