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23/02/16 【聯合報/戴瑞瑤】

 

投資型保單有新禁令,金管會保險局今公布投資型保單新4項禁令,包含禁止連結槓桿型及反向型ETF、投資標的不得為非投資等級債基金、新興市場債基金等,預計7月1日上路,而現行市面上銷售的投資型保單,若不符合4項新規範,保險公司就必須要改版後再重新對外銷售。

 

保險局針對投資型保單設下新限制,第一,為避免資產撥回機制損及本金,或機制設計過於複雜而誤導消費者,將明定限制類全委投資型保單的全委帳戶單位淨值,若低於帳戶成立當日單位淨值80%時,不得提供資產撥回,且僅能以「現金撥回」的方式來設計商品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有關全委帳戶低於帳戶成立日淨值80%限制,現在只在附保證給付的保單中有這樣的限制,7月新制上路後,不管是否有附保證給付的保單,都要符合上述限制。

 

第二,現行市場上部分投資型保單有提供加值給付,但金管會認為,在帳戶價值尚未累積時就提供加值給付,就如同從保戶手中收取保費後,立刻退還保費給保戶,扭曲費率結構。因此,明定投資型保單若要提供加值給付,應於保單年度屆滿5年以上,才可以開始提供加值給付,保險公司也應揭露給付的來源

 

不過,現行市面上有一些投資型保單為鼓勵投資人定期定額投資,針對定期定額者會提供加值給付,也要符合5年以上的規範?蔡火炎表示,也要符合規範,主要是希望保戶繳交的保費,要累積一段時間才提供加值給付。

 

第三,為避免投資型保單的保戶,承受過高的風險,將明定投資型保單完全禁止連結至槓桿型及反向型ETF。蔡火炎表示,現行針對投資型保單連結海外的ETF,有規定禁止連結槓桿型及反向型ETF,但針對連結國內的ETF沒有這樣的規範,這次修正是希望將國內、海外的標準都拉到一致,因此7月新規範上路後,投資型保單不管連結國內、外的ETF,都不得連結槓桿型及反向型。

 

第四,考量投資型保單連結的債券型基金,如果是以「非投資等級債」(過去俗稱高收益債)為訴求,將使保戶面臨較高信用風險。因此明定類全委投資型保單,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型基金、新興市場債券型基金,合計投資比例上限不得超過20%,且其中非投資等級債券型基金的投資比例上限不超過10%。其餘投資型保單連結的投資標的,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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