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問

負債如下
花旗信貸24萬/月繳7714
中信信貸40萬/月繳8988
台新信貸4萬/月繳3398

以上均已過綁約期可隨時還清
信用卡13萬/這個是分期餘額/月繳大概1萬5左右
薪資3萬7元

請問:
如果先將信用卡全還掉,再去做整合可以嗎?
因為想避免超過22倍,雖然有點極限…但我先查過,如果要還信用卡分期需要額外加200-300的手續費

有在思考換薪資高一點的工作,可是如果要整合需要有年資才有機會..

 


我的回答

*版主三筆信貸加上信用卡最低應繳金額約3.5萬/月,薪資3.7萬幾乎是沒留任何生活費用之可能。
*三筆信貸已沒有綁約,加上信用卡總欠款金額約81萬;版主月薪3.7萬、一般算法乘上22倍也恰巧是81萬,無擔保債務乍看下已滿額,此時送銀行整合非常容易被銀行直接婉拒
*除非版主『111年度所得清單上薪資申報、換算平均明確比3.7萬月薪來得高』,就可用所得清單來作為財力證明代替薪資轉帳存摺。
*由於無擔保負債已屆滿倍數,若能向家人周轉一筆現金將信用卡款一次繳清後、再嘗試辦信貸去整合其它三筆信貸,當然是最好情況
*都已經累積到高負債、反去計較須支付數佰元刷卡分期手續費、讓人覺得本末倒置因小失大。
*若要換新工作、薪資『要比現在高是必須的』~且新工作到職、必須『到職滿六個月、且能提供完整六是薪資轉帳明細』才符合基本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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