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23/08/30 【聯合報/廖珮君】

 

銀行電話行銷多引發民怨,金管會出手管了。銀行公會修改「電銷應遵循原則」新增五項規定,當中要求銀行在電銷時,需先詢問客戶是否同意,取得同意才能開始介紹商品,只要客戶表達不同意就需立即停止。業者憂心,新規定恐增加「掛斷率」,也減少成交機率。

 

為了減少銀行「行內行銷」衍生的爭議,金管會要求銀行公會重新檢視「銀行業電話行銷應遵循原則」。公會已經提出修正版本,並建議金管會給九個月系統和作業調整期,預計明年上半年上路。

 

修正版本新增五項規定,並適用信用卡、貸款等財管消金商品。第一,業者首次致電給民眾時,應先主動告知電話取得來源,例如是因為信用卡戶、存戶,或隨機撥號。

 

第二,電銷時,業者應需詢問民眾是否願意接受,若民眾表明沒有接受意願,業者需立即停止行銷。一家民營銀行主管擔心,此舉會增加「掛斷率」;但也有銀行認為,只要有信貸、財管商品等需求的民眾,仍會願意聽商品內容,影響不大。

 

第三,當民眾提出停止電銷的意思時,業者經確認後需在十天內完成內部作業。銀行說,未來民眾需很明確的表達「以後不要再打來」,此時銀行會與客戶確認身分並在系統註記。

 

第四,銀行需提供客戶表達停止電銷的方式和管道,包括電銷受話時、透過客服中心並載明電話號碼、以及透過官網、網銀或行動銀行等方式。

 

第五,銀行業應設置客服中心處理客戶電銷各項問題諮詢和申訴,並建立處理作業程序,檢視客戶申訴案的處理執行並分析原因,並適時檢討修正作業程序,降低客訴。

 

銀行主管說,實務上,各銀行一年僅會對同一位客戶、打四次電話,等於平均按季打一次,民眾短時間內、重複接到同一家銀行的行銷電話並不多。

 

既然按季打一次,頻率又不高,為何還會引發民怨?銀行主管說,可能有三個原因,首先,一位客戶和多家銀行往來,可能會接到不同銀行電銷,客戶被叨擾的感受情緒就會「疊加」;其次,不同業務單位,分行和總行會電銷不同商品,但各銀行目前已對客群、商品都有做區隔,避免重複撥打。最後,還有其他非銀行業的行銷電話,例如民間租賃業者、用隨機撥號方式,讓民眾感受到自己個資被外洩、被叨擾的情緒也蔓延到銀行業者,導致客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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