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15/11/18 【NowNews/曹逸雯】


你知道房地合一課稅明(2016)年正式上路後,跟現在到底有什麼差別嗎?你知道新舊制的稅額可能相差數十萬元嗎?房仲業者建議,可以從「贈與不動產方式」、「持有時間長短」、「登記名義人為誰」3大重點,作為參考準則,評估結果如果是舊制較有利,手腳可得快一點,才能趕在今年底前完成過戶登記。




房地合一課稅即將在明年正式上路,有高達9成的民眾對課稅內容並不清楚,也遲遲無法決定是否要在年底前購屋,信義代書專案經理林以德表示,一般來說,為了理財規畫及因應稅制的調整,年底是不動產贈與的旺季,贈與及移轉件數有逐步增加的趨勢,而房地合一課稅上路及核實課稅,對於贈與不動產稅額會有很大落差。


林以德指出,差異在於現有稅制僅將房屋出售部分納入所得稅課徵,並未對土地獲利部分課稅,明年房地合一課稅後,房地均需納入課稅


舉例來說,王先生購買1棟價值3,000萬元的房屋贈與給子女,持有2年後以4,000萬元賣出(假設土地公告現值600萬元、房屋評定現值400萬元),如果今年辦理贈與再出售,可僅就房屋納入所得稅課徵,以45%所得稅計算,核實課稅最多需繳納540萬元稅額,再加計10%贈與稅78萬元,總計需繳納618萬元。


不過,如果明年才辦理贈與再出售,並以持有2年以上適用20%房地合一稅計算,則是直接就房地共獲利3000萬元課稅600萬元,再加計10%贈與稅78萬元,總計需繳納678萬元,兩者稅額相差了60萬元


持有時間長短」也是決定何時購屋的主要關鍵,林以德表示,房地合一新稅制中,對於長期持有符合一定條件者,有扣除額及優惠稅率可以運用,購屋如果是為了短期投資,必然不利,但如果打算長期持有或自住使用,在未來出售時無論是使用新制或舊制差異都不大



林以德強調,「持有時間長短」除了影響房地合一稅扣除額及稅率之外,更重要的是,在重購退稅的認定上也會比較寬鬆,因此「登記名義人為誰」,也成為購屋考量的第二個重點。林以德說,過去重購退稅在土地增值稅部分,規定「登記名義人」必須買賣皆為同一人,而房地合一稅「登記名義人」則可為同一人或配偶關係,認定雖然放寬,但衡量登記名義人時還是得多留意,如果為多屋族群,需考慮「囤房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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