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案委託人M小姐是以電話方式詢問,因為年初時曾自己找過銀行申請信貸但被婉拒,她煩惱若持續無頭緒再亂找銀行申請,聯徵次數增加、就還要再等三個月時間;故來電委請我協助代辦銀行信貸,希望能
將名下兩張信用卡債務與一筆車貸餘額整合,藉此降低利息與月付金,額外可多一筆小額現金20萬周轉。

我進一步詢問M小姐的詳細資訊後,初步評估應有機會申請且核准,即請委託人預先準備相關資料,並且與當事人相約於火車站附近的咖啡店見面…




M小姐職業、收入、負債、往來信用與聯徵查詢狀況

最高學歷與工作職務:高職畢業、未婚。現職服務於一間資本額二億元的民營企業,職稱為一般商品處課長;年資自民國94年9月至今(勞保異動明細所載)已有10年資歷,勞保投保金額為43,900元。

薪資收入:近六個月的薪資轉帳數據平均為43,032元(不包含年終獎金45,600元),年度國稅局所得清單扣繳申報給付總額約為58萬元;薪資轉帳存摺內偶有出現月光族情況。

名下負債一覽

1.F銀行信用貸款:核貸時間103年4月/核貸40萬/分七年攤還/利率約6.88%/月付金約6,014元(資金用途:裝假牙、幫男友還債務20多萬)
2.中租車貸:核貸時間103年1月/核貸25萬/分為四年攤還/利率約13.5%/月付金約6,775元(從裕融轉貸到中租,多增貸約7萬現金)
3.U銀行信用卡:額度5萬元/循環信用金額2.8萬元/最低應繳2,540元
4.F銀行信用卡:額度5萬元/目前有帳單分期與刷卡分期總額約3萬元/最低應繳款金額10,293元

往來信用:曾參與『95年銀行公會一致性協商(已於102年清償)』,債權銀行包括:X信銀、X豐銀、X基銀(前身X泰銀)、台X銀、X富銀、X山銀、X打銀、X盛銀等共八家。目前信用則繳款正常。

最近三個月內聯徵信用被查詢次數X基銀行一次查詢婉拒


對本案分析與意見

1.M小姐曾參與95年公會協商且於102年清償完畢、協商註記揭示期已過,也順利於103年順利辦得兩張信用卡與信貸;但本次申請仍須注意『銀行內部黑名單』。據我們經驗,某些銀行會將95年銀行公會協商債務人的通報紀錄,做為內部未來審查貸款的依據也有些銀行可以透過管道查詢到信貸申請人是否曾有協商紀錄,雖當事人已還清、但過件機率幾乎為零。

2.M小姐習慣用信用卡刷卡分期、帳單分期,加上有使用循環信用的習慣,導致帳單上最低應繳款金額暴增;況且薪資轉帳存摺也不時出現月光族,可以推測M小姐平時消費繳款習慣並不理想。雖然一個月月薪有40K以上,但是銀行端的負擔相對也很重,導致當事人會想要申請整合債務來降低月付金。

3.分析M小姐工作與收入穩定、現職公司資本額也有上億元~職業部分算中上程度;最近三個月內有一次聯徵查詢(遭拒),且兩張卡與信貸車貸等債務持續增加,整體評估M小姐在銀行內部的評分即不會太突出,也可能會影響到本次申請的利率數據。

4.因為M小姐希望能夠再多一筆小額週轉現金20萬,照預定目標、除還清車貸餘額與兩張信用卡債務,約申請40萬應可滿足委託人所需。


操作規劃與應變

1.依照M小姐目前現況,初步篩選出幾家銀行作為評估標的;但是有銀行業代表示恐怕沒把握代償後又多出一筆現金,也有業代表示需問授信主管意見,主要考量原因誠如我上述表列的分析。

2.就我個人曾擔任銀行授信的實務經驗,本案負債比雖有、但不算高,且當事人現職工作年資超過10年、薪資穩定;申請40萬並不算多,隨即再複審篩選出一家較有機會的銀行提出申請。


最終審查結果


銀行核准40萬信用貸款/分七年本利攤還/利率6.2X%/月付金約5,897元(開辦費5,000元),設定綁約期12個月

(原本M小姐一個月包括兩張信用卡帳單最低應繳款金額,與車貸月付金加總需繳納19,608元,本次整合代償後、一個月僅需繳款5.897元,省下約1.3萬元的支出;也順利取到一筆額外現金作周轉使用。)


結案後心得

我可以瞭解大部分欲申請貸款的網友都會想要先嘗試自己找銀行詢問與送件,或者是透過銀行官網評估自己可以申請到多少額度的貸款與取得利率等數據;不過我還是要提醒網友:當申請結果不如預期(譬如額度被降、利率變高等)、甚至於被婉拒後,就必須收起樂觀的心情面對。同時注意銀行信用貸款、最近三個月內的新業務申請送件次數勿超過三次(含)為原則,如本案M小姐自行送一次被婉拒,接續下來只要能夠調整心態、並且找到專業協辦人士協助,仍是有核准的機會。

我最擔心、也是近期常有網友來電或信說明自己已有三次聯徵查詢沒通過,或者是這三次內已有銀行核准且有對保撥款後仍不夠用、欲再增貸,我都會婉轉告知短期內要說服銀行核准的機率隨之降低許多。而坊間一堆無良的代辦標榜『信用不良可辦、無財力證明、聯徵多查也可辦……等等不負責廣告說詞』,務必請網友睜大眼睛、別過於聽信這些業者為宜

最後仍要感謝M小姐的信任與等候,希望藉由本次貸款、能讓她更珍惜自己的信用,也能控管未來刷卡消費上的支出。



本篇真實案例,非經『作者本人同意』,如發現網友擅自轉載刊登,將以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提出告訴!請網友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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