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9月28日一位屬名『俊達』的網友提問

 

請問請代辦公司代辦信貸,簽訂委託貸款契約書裡有條:"甲方於簽訂本書面契約後,不得再自行或委託第三人向任何其它金融機構申辦各類貸款事項"

是指永遠不行再自己或請他人貸款嗎? 還是指他們申辦這段期間?請幫忙解答一下,謝謝!



我的回答

 

您的問題、通常所指定的時間為『委託期間,如果之後對方沒有辦理成功、版主中止委託契約後,這契約也就當然的作廢失效。

 

此外提醒版主須注意以下:

1.代辦屬於執行業務所得,故銀行貸款未核准撥款前,先行收費即屬失當
2.不簡附攸關個人權利的正本資料(譬如存摺、身分證與印鑑等)
3.銀行申請書須本人親簽為主、且整個過程需公開與透明
4.如版主正式委託後、申辦途中未經對方同意,即擅自放棄中止委託,很可能會被對方依約要求賠償違約金損失
5.銀行貸款約略時間:一般消費性信用貸款約5~7個工作天、房屋貸款則約10~15個工作天;依個案難易與實際情況決定籲請版主須詳細追蹤代辦進度,避免代辦出現『多送多拉委託人的聯徵信用報告』~造成委多人自身權益受損的困擾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或電

 

本人秉持專業經驗、正派理念、過程公開透明、申辦成功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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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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