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15/05/26 【卡優新聞網/溫子豪】


預售屋先售後建,僅靠一紙契約訂定交易關係,若契約內容有問題,交屋時恐怕糾紛不斷。行政院消保處針對6都與新竹縣的32個建案,抽驗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發現高達30個建案不合規定,不合格率高達94%。其中聯上實業於高雄市的「聯上峰景」在11項查核中,全數「卡關」違規最嚴重


消保處3月間與內政部地政司,以及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新竹縣地政局、處,共同就轄區內32預售屋建案的「定型化契約」進行抽查。今(26)日公布結果,有30個建案契約不符合規定,違規比率高達94%


在11項查核項目中,聯上實業位於高雄市的「聯上景峰」全數「NG」不合格,其次則是鼎毅建設於新竹縣的「品川風」10項違規、冠軍開發建設於新竹縣的「隱城」8項違規


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範本共有26項內容,本次查核重點11項,卻僅有富宇建設在台中市的「富宇大雅」及寶鯨建設在台中市的「富椿莊」完全合格。而「聯上峰景」的契約中甚至出現要求買方配合7日內驗收,若不配合,視同已完成驗收的內容,完全違反規定,對消費者相當不公平


其中,違規件數最多的前3名項目,第1名為未記載車位高度、車道及其他必要空間面積、計算方式、停車空間面積占共有部分總面積比例;第2名是未記載房地面積屋差及價款找補;第3名未記載交屋保留款,或是個別磋商方式、基礎計算錯誤


陳星宏建議,買屋者一定要在自備款中保留總價的5%待驗收完再支付,以確保權益不受損。同時,須參考官方的「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宇不得記載事項」,以免被業者修改過的內容「呼嚨」。一旦發現合約問題,不論是否已經簽字,都可尋求消保處協助,建商若不改善,最高可開罰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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